新西兰认可体系研究
《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是我国与发达国家签订的首个自贸协定,于2008年签署并生效。该自由贸易协定签署以来,新中双边贸易快速发展,已发展为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贸合作,中国连续多年成为新西兰第一大货物贸易伙伴。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全面生效实施,中国将与新西兰进一步加强在世贸组织(WTO)、RCEP等框架下交流与合作,并适时启动中新自贸协定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谈判,为中新经贸合作注入新的动力。本文通过研究分析新西兰认可体系,深入了解了新西兰国际认可(IANZ)的运行机制及评审程序,旨在为持续提升我国认可委员会服务能力提供参考。
一、新西兰认可委员会的法律地位
新西兰认可委员会总部位于奥克兰艾勒斯利,拥有50多名员工,根据《2004年皇家实体法》规定,该委员会是一个由用户资助的自治法人实体,负责提供认可服务,其认可项目由IANZ负责。新西兰认可委员会是根据1972年的《检测实验室注册法》设立的国家实验室认可机构,该法案随后在1988年和2006年进行了修订,2015年该法案再次修订并重新命名为《2015年标准与认可法》并沿用至今。
二、新西兰认可委员会的组织结构
根据《2004年皇家实体法》,新西兰认可委员会成员由商业和消费者事务部部长(主管部长)根据《2015年标准与认可法》任命,委员会由5到7名成员组成,需确保行业覆盖范围广泛且具备委员会活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新西兰认可委员会每年向新西兰议会报告其所有活动和财政状况。新西兰认可委员会的认可项目由IANZ负责,该委员会任命的IANZ执行主席负责委员会日常活动的管理,包括新西兰国际认可的运作。认证服务由新西兰认可委员会全资子公司Telarc Limited负责,Telarc Limited拥有自己的董事会并独立于IANZ运营,董事会由新西兰认可委员会委任的3名委员组成,董事会负责任命Telarc Limited的执行主席。IANZ和Telarc Ltd均提供相关培训课程。新西兰认可委员会的结构及提供的服务详见图1。
三、IANZ组织结构及运行机制
(一)IANZ组织结构
1. IANZ认可服务部门
IANZ认可服务部门主要包括运营经理、项目经理和专家以及在科学、工程和技术方面拥有所需资格并且具有管理体系操作和评审经验的认可评审员。主任评审员是客户和IANZ之间与评审相关的特定事项的主要联系人,负责指导客户完成每一步认可过程,负责组织、领导和报告评审工作,管理在评审期间可能确定的任何纠正措施的关闭并生成报告和建议,供专业咨询委员会审议。新西兰认可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详见图2。
2. 认可咨询委员会(AAC)
AAC是由新西兰认可委员会指定的专家委员会,由来自工业、科技、商业、监管和/或行政部门的专家组成,负责协助IANZ运作认可计划。AAC主要职责包括:根据需要向委员会提供认可政策有关事项的技术意见;向IANZ和新西兰认可委员会提供新西兰与国际技术和认可界的联络和反馈;与IANZ秘书处一起审查所有技术领域适用的一般认可标准,并保持具体认可领域标准文件的一致性;与IANZ秘书处一起审查国家和国际专业机构认可方面的发展;作为独立的专家机构,新西兰认可委员会可以就IANZ认可活动引起的任何上诉进行咨询,以作出裁决;必要时协助运营经理设立特设专业咨询委员会,以应对特定的技术问题;评审后在新西兰认可委员会授权下,AAC主席应向IANZ执行主席提出授予申请组织认可的建议,并向相关专业咨询委员会提出积极建议;监督PAC的运作。
3. 专业咨询委员会(PAC)
PAC负责为每一个广泛的技术领域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包括对每一个新的认可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PAC主席来自AAC,就任何技术问题向委员会提供正式意见,PAC委员须具有相应领域的专业知识,通常来自经认可的机构。PAC的主要职责包括评审报告的技术审查和认可申请人答复,审查具体标准文件,审查技术专家,提供有关技术领域的一般技术性建议等。IANZ每个认可方案都有对应的PAC,一些PAC负责监督多个认可方案,目前已经设立建筑许可管理局(BCAPAC)、化学与生物(CBPAC)、检验机构(IBPAC)、医学影像服务(MISPAC)、医学检测(MTPAC)、计量与校准(MCPAC)、物理科学(PPAC),共7个PAC。
4. 技术专家
IANZ技术专家来自新西兰国内和海外的工业界、商业组织、研究机构、咨询机构、学术机构、政府部门等,约2000余名,IANZ根据其个人知识和专业知识建立了专家库。专家的职责是公正地对所有专业或技术能力进行评审,包括方法和设备、专家能力、员工的培训和监测、记录保存、报告的充分性等。评审期间,这些技术专家被视为IANZ员工的一部分,遵守健康和安全政策,受IANZ保险的保障,并作为正式团队成员与IANZ工作人员一起工作。
(二)IANZ认可范围及领域
IANZ认可覆盖许多行业领域,主要包括:
消费品:玩具安全、能源效率、电气安全;
运输/燃料:道路标牌/屏障(检测)、燃料/润滑油(检测)、道路材料(检测)、车辆检验(进口);
建筑工程:气瓶(检测)、表面涂层(检测)、矿石/金属(检测)、建筑/民用材料(检测)、甲基苯丙胺污染(检验、检测)、消防(检验、检测)、建筑审批部门;
环境:石棉(检验、检测)、放射性监测、环境土壤质量、空气质量、生物安全测试;
健康:个人防护装备PPE测试、空气质量/石棉、工作场所药物检测、放射服务、医疗诊断测试、化学品安全;
食品、水、农业:土壤肥力检测、羊毛认证、食品安全检测(肉类、奶制品、海鲜、园艺)、酒类检测(出口)、食品安全检验(出口、国内)、饮用水检测、饮用水处理(检验)、动物保健/兽药。
(三)IANZ国际互认情况
1977年IANZ成为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创始成员,2000年成为在华盛顿特区签署ILAC互认协议的36个ILAC成员之一。1992年IANZ成为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现为APAC)区域组织的创始成员,1997年由7名成员签署了首份APLAC相互认可协议。另外,IANZ与澳大利亚认可机构NATA合作,确保双方认可程序提供类似的结果,包括在必要时使用共同的技术专家,为塔斯曼海峡两岸的监管机构提供实验室结果和检查报告的无条件互认。
(四)IANZ认可实施程序情况
申请认可需先填写网站上提供的申请表格,申请费用可随申请一起提交,也可在申请确认时开具发票。任务会被分配给相关技术领域相应的IANZ运营经理(OM)或项目经理/专家(PM/PS),OM/PM/PS将指定一名主任评审员,负责详细审查所提交的文件。指定的主任评审员负责组织、简要介绍和领导评审小组,并指导申请人完成认可过程的每一步。每个申请或经认可的机构必须提名一名高级工作人员作为与IANZ联系的授权代表,IANZ发送给该组织的信件、发票等文件将直接发送给授权代表。
IANZ评审组通常由一名IANZ主任评审员和一名或多个技术专家组成,技术专家团队的成员一般来自IANZ机构外部,技术专家和申请机构之间的任何沟通必须通过IANZ主任评审员。主任评审员负责评审管理体系,并组织和领导评审团队;独立的技术专家负责评审各部门的具体问题,如合格评定方法、设备和工作人员的能力,技术专家由主任评审员监督。在某些情况下,评审组可以由适合的IANZ工作人员组成,他们也可以担任专家。监督评审一般由主任评审员完成。
主任评审员确信所有认可条件(NC)已得到满足和确认后,会提交建议的认可范围及评审报告给独立运营经理和相关PAC审查,PAC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如无意见,PAC会向ACC提请授予认可的建议,ACC批准后会与申请机构正式签署协议并收取年费,同时颁发认可证书。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评审程序及认可周期基本与我国认可要求相同。
四、政府采信认可情况
作为新西兰政府与贸易伙伴谈判自由贸易协定(FTA)的一部分,新西兰政府通常会谈判一项政府间合格评定互认协议(G2G MRA)。此类协议(通常针对行业或贸易部门)允许新西兰出口商使用根据 G2G MRA获得认可的新西兰合格评定机构来证明其产品符合进口经济体的特定要求。根据此类认可协议,这一认可过程被称为“指定”。新西兰政府任命指定机构 (DA),该机构又通过其自身流程“指定”合格评定机构 (CAB),这些机构已证明有能力评估出口产品是否符合进口经济体的要求。被指定的 CAB 由新西兰政府“通知”进口经济体的监管机构,在那里它们被列为“公告机构”(NB),其合格评定结果根据G2G相互认可协议接受。
新西兰政府已任命IANZ为多项G2G MRA下的指定机构。IANZ仅可通过认可这一途径来指定CAB,CAB需满足适当的检测或检验认可标准(以及任何特定的IANZ技术标准)并获得IANZ认可是指定的先决条件。除此之外,CAB还需要在被指定之前遵守G2G MRA中规定的任何其他要求。被指定CAB计划下的每个指定都将单独被认可,并且仅包含与该指定相关的检验/检测,其他经认可的检验/检测项目将在通用检测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计划下的认可范围内详细说明。
目前IANZ作为指定机构参与的G2G MRAs 包括:欧盟—新西兰 MRA,用于电气和电子领域的CE标志(即低压指令等);中国—新西兰相互认可协议(MRA)也适用于电气和电子领域的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标志;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EC)电信设备符合性评定MRA(APEC TEL MRA),特别是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射频设备授权实验室认可,以及加拿大创新、科学与经济发展部(ISED)加拿大频谱管理和电信(SMT)。
五、结论及建议
新西兰认可委员会的认可服务由IANZ负责,认证服务则由委员会全资子公司Telarc Limited负责,Telarc Limited拥有自己的董事会并独立于IANZ运营。IANZ除了提供有针对性的面授培训课程,也通过Zoom等虚拟方式举办培训,同时在网站上面向技术专家开设了免费在线课程,向他们介绍IANZ评审流程,这些视频课程可以公开获取,极大地方便了有培训需求的技术专家和相关人员,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与新西兰认可委员会ACC、PAC、技术专家三级结构相比,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委员会层级更多,覆盖的专业领域更广泛,目前CNAS第五届委员会由全体委员会(包括执行委员会)、7个专门委员会(认证机构、实验室、检验机构、审定与核查机构、评定、申诉和最终用户)以及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专门委员会下设的36个专业委员会组成,包含各层级委员会共45个,委员1300余名,同时聘请院士资深顾问10名,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运行工作。CNAS通过进一步细分专业领域,充分吸纳各领域专家成为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从而在决策的过程中能够更好地考虑到实际操作的可行性和可行度。
认可评审程序方面,IANZ与CNAS都是基于ISO/IEC等标准建立的认可制度,评审程序及要求基本相同,只是在细节安排上略有不同,IANZ由运营经理(OM)或项目经理/专家(PM/PS)指定的主任评审员负责组建评审组并指导申请人完成认可过程的每一步;CNAS一般由项目主管直接负责评审组的组建,按照专业覆盖、就地就近、合理搭配等原则,在保证公正性的同时为机构减轻负担,但同时也给业务部门增加工作量及风险。另外,对不符合项的整改期限CNAS要求初评在2个月以内完成整改,与IANZ的3个月相比更严格。
目前,中国是新西兰最大贸易伙伴和第一大出口市场,约占新西兰对外货物和服务出口的30%,新西兰对中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态度积极,我国和新西兰贸易关系越来越紧密。充分了解新西兰的认可体系及运行机制,利用国际和区域认可组织多边互认机制,进一步加强两国合格评定程序互认合作,以已开展的互认领域为突破口,逐渐扩展至其他领域,充分发挥认可国际通行证作用,对于打破国际技术贸易壁垒、提高域内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区域一体化市场形成、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支持RCEP落地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基金项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技计划项目“RCEP成员国农食产品检验检测机构认可互认研究”(项目编号:2022MK212)
来源:《中国认证认可》杂志 2024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