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泊尔健康保险新规:投保人需自担20%医疗费

发布日期:2024-04-17 14:26:25来源:驻尼泊尔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从4月14日起,健康保险计划参保人员在社区和私立医院就诊时,需自行承担20%的费用。

编译自《新兴报》和Beemapost网站,4月14日新闻:从今日起,健康保险计划参保人员在社区和私立医院就诊时,需自行承担20%的费用。此前,参保人员在社区医院的治疗费用自付比例为10%,在私立医院需自付20%。据健康保险董事会负责人介绍,新规对只有15个床位的基层医院不适用,主要适用于联邦和省级医院、社区医院、私立医院以及提供专科服务的医学院,该项新规可防止参保人做过多不必要的健康检查。

目前尼泊尔约777万人(占总人口比例约26.54%)已参加健康保险计划。该计划2015年在尼3个地区先行试点,后逐步推广到全国77个地区。根据尼泊尔健康保险法,健康保险需覆盖工薪阶层中的所有人员(不论在公家单位还是私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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