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2018年1月消费物价指数
统计暨普查局数据显示,今年1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为111.14,按年上升1.74%,升幅较2017年12月(+2.04%)有所回落。1月份指数的按年升幅主要由外出用膳收费和冬季女装衣履售价上升,以及公共泊车咪表收费和住屋租金调升所带动。
各大类价格指数中,衣履、医疗及教育大类按年分别上升6.09%、4.58%及4.21%,通讯和康乐及文化大类则下跌11.32%及5.61%。甲类(111.21)及乙类(110.59)消费物价指数按年升幅为1.68%及2.18%。
1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微升0.06%。金饰价格上扬,公共泊车咪表收费及汽油售价调升,带动杂项商品及服务和交通的价格指数分别上升0.78%及0.54%;此外,食物及非酒精饮品的价格指数上升0.31%,主要是外出用膳收费及新鲜猪肉价格上调所致,而蔬果售价回落则缓减部分升幅。另一方面,通讯服务及旅行团收费下调,令通讯和康乐及文化的价格指数录得6.39%及1.10%的较大跌幅。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指数按月分别上升0.03%及0.27%。
至今年1月为止的十二个月内,综合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上升1.23%,以教育(+6.06%)及医疗(+4.53%)的升幅较大,而通讯(-5.47%)则下跌。甲类及乙类消费物价平均指数较前一期分别上升1.21%及1.38%。
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物价变化对本澳整体住户的影响。甲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50%住户,其每月平均开支在10,000至29,999澳门元之间;乙类消费物价指数反映约30%住户,每月平均开支在30,000至54,999澳门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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