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赞比亚使馆发布因私护照/旅行证申办须知

发布日期:2026-09-21 10:48:48来源:中国驻赞比亚使馆作者:
海外中国公民可向我国任何驻外使领馆申请护照/旅行证,即“全球通办”。申请人可使用“中国领事”APP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使领馆申请办理护照/旅行证。

一、海外中国公民可向我国任何驻外使领馆申请护照/旅行证,即“全球通办”。申请人可使用“中国领事”APP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使领馆申请办理护照/旅行证。

二、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申请人在“中国领事”APP上在线填表并提交申请。确有困难并获使馆批准的无需到馆。

(二)线下办理:我馆开设有办理护照/旅行证“绿色通道”,紧急事务需要和特殊困难人员可来馆申办有关业务(无需提前通过APP线上申请),来馆前请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我馆。联系方式请见须知末尾。

三、因私护照换发

(一)适用情形

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因私护照,且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换发:

1、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的;

2、护照签证页不足四页;

3、容貌变化较大的;

4、使馆认可的其它情形。

(二)所需材料

详见文末附件“因私护照/旅行证申办所需材料清单”。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

1、办理时间: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3周。

2、费用:420克瓦查。

(四)注意事项

1、请在“中国领事”APP申请状态转为“待制证”时来馆提交旧照。取新照时我馆会将已注销的旧护照一并退还申请人。换发新照后,护照号码将变更,旧护照将被注销。原护照如有外国有效签证、居留或其它出入境记录,其有效性请持照人径向有关签证、居留签发机关咨询。

2、请注意及时领取护照。逾期一年未领取的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照。

3、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申请护照换发,需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或视频面审。

4、护照系中国公民在海外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善保存和使用,如无正当理由频繁换照,使馆有权延长护照办理时间。

四、因私护照补发

(一)适用情形

中国公民在国外发生护照遗失、被盗或损毁的,如时间充裕,可向驻外使领馆申请补发。如时间来不及可申请旅行证,详见第七部分。

(二)所需材料

详见文末附件“因私护照/旅行证申办所需材料清单”。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

1、办理时间: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3周。

2、费用:420克瓦查。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补发护照时,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也不可撤销补发申请。如您护照仍在身边,应尽快送交使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的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

2、请注意及时领取护照。逾期一年未领取的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照。

3、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申请护照补发,需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或视频面审。

4、护照系中国公民在海外重要身份证件,持照人应妥善保存和使用,如无正当理由频繁补照,使馆有权延长护照办理时间。

五、新生儿首次申领护照

(一)适用情形

在国外出生的中国籍儿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二)所需材料

详见文末附件“因私护照/旅行证申办所需材料清单”。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

1、办理时间: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3周。

2、费用:420克瓦查。

(四)注意事项

1、请认真核对儿童出生证明相关信息,如信息有误或有涂改,使馆将不予受理护照申请。

2、请注意及时领取护照。逾期一年未领取的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照。

3、新生儿首次申领护照需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或视频面审。

六、因私护照加注

(一)适用情形

1、因与外国人结婚等原因而变更姓名的中国公民,可向使馆申请办理护照姓名加注;

2、对已更改国内户籍登记姓名的中国公民,可向使馆申请办理曾用名加注。

(二)所需材料

详见文末附件“因私护照/旅行证申办所需材料清单”。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

1、办理时间:办理姓名加注自申请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办理曾用名加注,因需向国内相关部门核实情况,办理时长待定。

2、费用:免费

(四)注意事项

1、使馆不办理婚姻状况、出生日期和出生地点加注。

2、请及时领取护照,逾期一年未领取将被作废销毁,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照。

3、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申请护照加注,需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或视频面审。

七、旅行证颁发

(一)主要适用情形

1、临时出国护照遗失、被盗抢、损毁、过期,而急于回国的中国公民;

2、紧急情况下来不及申办护照的中国公民;

3、未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而需赴内地的中国籍港澳居民;

4、未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而需赴大陆的中国籍台湾居民;

5、部分情况特殊的中国籍未成年人。

(二)所需材料

详见文末附件“因私护照/旅行证申办所需材料清单”。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

1、通常自申请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加急办理。

2、费用:420克瓦查(不含加急费)。

(四)注意事项

1、颁发旅行证后,遗失、被盗护照即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也不可撤销补照申请。如您护照仍在身边,应尽快送交使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的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

2、请注意及时领取旅行证。逾期一年未领取的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照。

八、旅行证换发

(一)主要适用情形

事实上国籍冲突的未成年人所持旅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

(二)所需材料

详见文末附件“因私护照/旅行证申办所需材料清单”。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

1、通常自申请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加急办理。

2、费用:420克瓦查(不含加急费)。

(四)注意事项

1、请注意及时领取旅行证。逾期一年未领取的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照。

2、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需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到场或视频面审。

九、补发旅行证

(一)主要适用情形

事实上存在国籍冲突的未成年人旅行证遗失、被盗、损毁。

(二)所需材料

详见文末附件“因私护照/旅行证申办所需材料清单”。

(三)办理时间及费用

1、通常自申请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加急办理。

2、费用:420克瓦查(不含加急费)。

(四)注意事项

1、如已持有有效中国护照,应使用该护照在中国出入境,我馆不再为其办理旅行证。

2、如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需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或陪同视频面审。

3、请注意及时领取旅行证。逾期一年未领取的证件将被作废销毁,并可能影响今后申请证照。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相关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使馆将不予签发护照。

(二)使馆不接受现金和支票付款,所有费用请赴赞比亚中国银行缴清。

赞比亚中行(卢萨卡)地址:Plot No. 4643/4644, Addis Ababa Roundabout, Rhodes Park, Lusaka

赞比亚中行(基特韦)地址:PLOT No.493/494,Union House,Oxford Street,Kitwe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赞比亚共和国大使馆

地址:7430 United Nations Avenue, Long Acres, Lusaka

信箱:P.O. Box 31975

证件咨询邮箱:consulate_zmb@mfa.gov.cn

附件:因私护照 旅行证业务办理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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