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要求素食不得僭用肉名
法新社报道,法国政府2月27日发布政令,对“肉排”(Steak)、“肉片”(escalope)、“火腿”(jambon)、“里脊”(filet)和“排骨”(entrecôte)等肉类食品术语做出规定,禁止用来指称用植物蛋白做成的食品。
这一举措是养殖业农民长期以来的诉求,他们认为“素火腿”(jambon végétal)、“素香肠”(saucisse vegan)和“素培根”(saucisse vegan)等名称容易给消费者造成困惑。法国政府曾在2022年6月发布过相关政令,但最高行政法院判定暂停实施。
新公布的政令包括两批清单,第一批清单包括只能用于动物成份制成产品的术语,另一批清单包括的术语可用于含极少量植物蛋白的肉类产品。
第一批清单中严禁用于指称含植物蛋白的术语,包括“里脊”、“上腰肉”(faux filet)、“后臀肉”(rumsteck)、“肉片”、“牛排”(bifteck)、“火腿”、“牛腩”(flachet)和“肩肉”(paleron)等。指称动物种类、动物体型结构和解剖结构的词汇也不能用于植物蛋白制成品。
第二批清单包括的术语可以用来指含少量植物蛋白的肉制品,但前提条件是植物成分含量不得超过一定比率;就是说,相关产品包含的植物成分不取代动物成分,只是对动物成分构成补充。这类术语包括“内脏肠”(andouille)、“培根”、“西班牙辣味小香肠”(chorizo)、“肘子”(jambonneau)、“肥猪肉丁”(lardon)、“烟熏肉”(pastrami)、“肉酱”(pâté或terrine)、“玫瑰腊肠”(rosette)和“香肠”(saucisse,用于煮、炸或烤的图卢兹、阿尔萨斯或里昂等地的香肠),等等。
第二批清单术语规定的产品植物蛋白的最高限量为:鸡蛋类不超过0.1%、肉卷类不超过6%、香肠类不超过5%,其中“阿拉伯式重香料小香肠”(merguez)中植物蛋白含量不得超过2%。
政令允许使用动物类术语指称各种香味,并允许法国出售在欧盟成员国和非欧盟国家合法生产销售的产品。
政令对违规行为的罚款也做出了规定,自然人的罚款为最高1500欧元,企业的罚款最高为7500欧元。
该政令将在公布后3个月正式执行。政令规定一年时间作为过渡期,期间允许出售不符合规定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