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续征中国、马来西亚热轧钢卷5年反倾销税
商业部透露,本月10日,政府公报公布倾销和补贴审议委员会关于根据1999年《外国商品反倾销和反补贴法》第57条规定审查执行反倾销税必要性的结果,决定对来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热轧钢卷和热轧钢板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不变,为期5年,涵盖162项商品。
据泰国世界日报7月25日报道,商业部透露,本月10日,政府公报公布倾销和补贴审议委员会关于根据1999年《外国商品反倾销和反补贴法》第57条规定审查执行反倾销税必要性的结果,决定对来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热轧钢卷和热轧钢板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不变,为期5年,涵盖162项商品。对中国商品将征收反倾销税为CIF价格的30.91%,对马来西亚商品将征收反倾销税为CIF价格的23.57%-42.51%,有效期从2023年7月11日至2028年7月10日。
对上述商品免征反倾销税或征税0%的情况,针对于进口用于造船业和修船业,而每年总进口量不超过1000吨,还有用于模具行业,每年总进口量也不超过1000吨。包括根据《国家工业园区法》、《促进投资法》和《海关法》进口用于生产后出口的商品。
泰国自2011年来一直对自中国和马来西亚的热轧钢卷和热轧钢板征收反倾销税,并分别于2016年和2022年复审征税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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