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加大对进口药品海关查验
越南《越南经济》网8月1日报道:自2021年8月1日起,越南海关将加大对进口药品和制药原料的查验力度以监督进口药品质量。企业办理药品、制药原料进口和经红色通道进口,须出示授权委托书、流通许可证、产品检验证等材料原件。
报道称,越南海关总局分别于2021年7月19日和23日分别下发关于对特殊保管条件进口商品进行实物检验的第3639号(3639/TCHQ-GSQL)和关于检查药品和制药原料申报材料的第401号(401/TCHQ-GSQL)两份公文,规范各地海关对自2021年8月1日起进口的药品和制药原料进行查验的流程、手续。根据上述文件,自2021年8月1日起经黄色通道报关的商品,必须按加强对进口药品和药材检查的规定,将申报内容与提交海关的档案进行检查、核对。经检查确认相符的,须立即清关。如检查发现单证不符或怀疑单证真实性的,转至红色通道履行实物查验手续。对于红色通道报关的,海关在收到关单后须立即进行实物查验。进口企业须向海关出示授权委托书、产品流通许可证、产品检验证原件,以便海关人员将之与企业提交的进口档案材料复印件进行比较核对。越海关总局表示,严格检查进口药品和制药原料旨在把控进口药类商品质量。
报道称,2021年前6个月,越南从德国、法国、美国和印度等主要市场进口的医药商品数量同比大幅下降,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增加了物流成本,药品价格随之上涨。越南药品进口商转向从价格更便宜但质量难保证的其他市场进口药品。
据悉,2021年前6个月越南药品进口总额约14.8亿美元,同比减少6.3%。各主要药品进口市场的进口金额同比有所减少,如自法国进口2.2176亿美元,同比减少12.5%;自德国1.5193亿美元,减少19.4%;自印度进口1.169 亿美元,减少9.7%;自美国仅为8648万美元,减少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