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院批准《进一步发展可再生能源使用》的相关修订案
为确保国家能源可持续发展,参议院第四十九届全体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进一步发展可再生能源使用》相关修订案,涉及“绿色能源”证书颁发和实施,以及国家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措施等。
乌兹别克斯坦参议院网1月19日消息,为确保国家能源可持续发展,参议院第四十九届全体会议审议并批准了《进一步发展可再生能源使用》相关修订案,涉及“绿色能源”证书颁发和实施,以及国家支持可再生能源开发措施等。
修订案规定,装机容量300千瓦及以上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需在相关机构登记后才能接入统一电力系统,并对出售“绿色能源”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
目前,可再生能源发电占乌发电总量的近10%。乌计划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增至27吉瓦,发电占比增至40%以上。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