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延误理赔到行李托运 欧盟航空旅客权益改革达成折中协议
【欧洲时报6月13日编译】欧盟各成员国12日正式为航空旅客权益全面修订方案扫清障碍,表决通过一份折中协议。新规将全方位调整旅客相关权益细则,涵盖航班取消、延误理赔便捷度,以及航空公司座位分配、行李托运等多项规定。
美国政治新闻网欧洲版(Politico.eu)报道,多名外交官透露,本次协议由轮值主席国塞浦路斯历经数年艰难谈判后,与欧洲议会磋商达成,获得绝大多数成员国支持;仅有西班牙、拉脱维亚投反对票,奥地利、芬兰选择弃权。
协议显示,欧洲议会谈判代表需在15日之前批准该折中方案,全体欧洲议员将于7月举行最终全体投票,整套新规预计2027年下半年正式落地实施。
欧洲消费者组织总干事阿古斯丁·雷纳表示:“这份协议以法律形式确立了旅客遭遇航班取消、延误时可获赔偿的核心权益。”但各大航空公司对此方案并不认可。欧洲航空协会总经理乌拉妮娅·乔治察库直言:“该折中方案是不合理立法,既违背欧盟现行消费者保护法规,也未能从根源解决航班延误、取消频发的核心问题。”
机票需同时包含两件随身行李
此次新规包含五大核心问题。其一为本次改革正式生效后,航空公司的基础机票票价内,必须同时包含两件随身行李:一件可放置于前排座椅下方的小型包袋,以及一件登机箱。
此举或将造成机票价格上涨,主打低价的廉航受影响尤为明显。因为此前,这类航司会针对旅客携带登机箱单独收费。但新规并未统一登机箱的尺寸与限重标准,相关参数由各航空公司自行划定。
航班延误、取消可获现金赔偿
现行绝大多数航班延误、旅客权益保障条款维持不变。若航班取消,或是延误时长达到3小时及以上,旅客除可申请取消航班机票全额退款外,仍有权获取250至600欧元不等的赔偿金,赔付金额根据航线航程长短划定。
简化赔偿申领流程
消费者权益团体希望加大旅客权益普及力度,但航空公司担忧此举会催生大量理赔申请,大幅增加运营成本。按照现行规定,航司仅需在航班出现异常时告知旅客享有相关权益即可。
欧盟政策制定方最终敲定,航空公司必须向旅客发送清晰的赔偿申请操作指引。
特殊免责情形判定标准
新规同步修订了“特殊客观情形”的认定标准。若航班延误、取消源于航空公司无法掌控的外部因素,航司可免于向旅客支付赔偿金。
举例来说,若因极端天气取消航班,航司仅需为滞留旅客办理机票退款,无需额外赔付。新规不再将“飞机设备突发安全故障”纳入免责范畴。
赔付对象范围
自行申请赔偿的旅客将直接收到赔款;代旅客维权的理赔中介机构,也仍可正常从航空公司处获取赔偿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