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利维亚《紧急状态管理法》生效
玻总统帕斯近日正式颁布《第1740号紧急状态管理法》,该法律已正式生效。根据法律规定,玻政府若要宣布进入紧急状态,仍须将总统令提交立法大会,并在72小时内获得批准或否决,因此不会自动启动紧急状态机制。
玻《责任报》6月9日报道,玻总统帕斯近日正式颁布《第1740号紧急状态管理法》,该法律已正式生效。根据法律规定,玻政府若要宣布进入紧急状态,仍须将总统令提交立法大会,并在72小时内获得批准或否决,因此不会自动启动紧急状态机制。
新法明确,在紧急状态期间,公民宪法权利不会被暂停,被拘留人员仍享有正常司法程序保障。法律规定,只有在面临外部威胁、国内严重骚乱或重大自然灾害时,政府才能宣布紧急状态,期限最长为90天,如需延长必须再次获得立法机关授权。
法律还规范了警察和军队的职责分工。警方负责主要执法工作,军队仅在必要情况下提供后勤支援、基础设施保护等协助。对于参与行动的军警人员,法律规定国家将提供法律援助,但若涉及酷刑、强迫失踪、法外处决、性暴力等严重侵犯人权行为,则不适用相关保护条款。
总统帕斯在签署仪式上表示,贩毒活动已成为威胁国家民主和稳定的重要因素,政府将继续通过对话解决社会冲突,同时严厉打击暴力和犯罪活动。
该法在玻社会各界引发争议。部分反对派议员认为,赋予执法部门“行动合法性推定”可能削弱问责机制。与此同时,科恰班巴省查帕雷地区部分社会组织也表示反对,警告若政府依据新法采取军事行动,可能导致局势进一步紧张。当前,玻已进入持续数周的封锁和抗议阶段,新法未来如何实施仍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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