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同意批准新一届欧盟委员会成员人选
总台记者获悉,当地时间11月20日,欧洲议会的主要政治团体达成协议,同意批准欧盟委员会新任委员中七名待定的提名人选。
总台记者获悉,当地时间11月20日,欧洲议会的主要政治团体达成协议,同意批准欧盟委员会新任委员中七名待定的提名人选。
据悉,11月4日至11月12日,欧洲议会就新一届欧盟委员会26名成员提名人选举行听证会,除了6位执行副主席和匈牙利提名的一名委员之外,对其他提名人选的审议获得通过。对这七人的审议因政治团体之间的分歧而一度暂停。
欧洲议会将在11月27日举行的全体会议上对所有通过审议的欧盟委员会成员人选进行投票表决。如果获得通过,新一届欧盟委员会将于12月1日就职。
当地时间9月17日,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在法国斯特拉斯堡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由26人组成的新一届欧委会执行副主席和委员提名名单。其中,有6人被提名担任欧委会执行副主席。在上一届欧委会成员中,欧委会执行副主席仅有3人。
根据欧盟规定,欧洲议会将逐个审议26位提名人选,全部人选审议通过后,新一届欧委会才能正式就职。若议会审议不通过,相关欧盟成员国则需重新提名人选。
今年7月18日,冯德莱恩经欧洲议会投票再次当选欧盟委员会主席。之后,她着手组建新一届欧盟委员会。按照欧盟规定,每个成员国都应提名一位欧盟委员会成员人选,人选须获得欧洲议会批准。
欧盟委员会是欧盟的行政机构,也是欧盟各机构里唯一有权提出法律草案的机构。欧委会主席相当于欧盟的“政府首脑”,对欧盟决策有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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