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设立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发展委员会
根据首相提议并经内阁会议批准,巴林国王哈马德颁布2024年第(67)号法令,设立巴林王国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发展委员会。
据巴林通讯社8月28日报道,根据首相提议并经内阁会议批准,巴林国王哈马德颁布2024年第(67)号法令,设立巴林王国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发展委员会。
第一条:设立“巴林王国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发展理事会”,隶属于内阁会议,并接受大臣的监督和控制。
第二条:该理事会旨在制定解决巴林王国国际商业纠纷的机制,特别拥有以下权力:
1、制定一项战略,促进巴林成为解决国际商业争端的区域和国际中心,提出政策并为其实施确定必要的优先事项。
2、努力吸引解决国际商业纠纷领域的法律专业知识。
3、与国际商事争端解决领域的实体协调以实施该战略。
4、加强解决商业纠纷和采用最新技术和创新的最佳实践领域的能力建设、知识交流和研究。
5、总理决定确定的任何其他任务或权限。
第三条:理事会设咨询机构,其组成、任期、职权范围和工作制度由首相决定。
第四条:理事会可在与其协调后,向致力于解决国际商业争端的机构或任何其他政府机构寻求其认为适当的任何专家和专家的协助。
第五条:理事会设秘书长一名,由首相决定任命。
第六条:理事会应制定由首相决定颁布的内部条例,其中包括使其实现目标和行使其权力所需的所有事项。
第七条:巴林所有政府和官方机构必须按时向理事会提供其开展工作所需的数据、信息和研究报告。
第八条:首相和各大臣必须以各自的身份执行本法令的规定,该法令将于《官方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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