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仲裁院担任北京国际争议解决发展中心副理事长单位
北京国际争议解决发展中心近日在京举办揭牌典礼暨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换届会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仲裁院经选举担任发展中心副理事长单位。贸仲仲裁院副院长解常晴代表参会。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2年印发文件,部署在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海南省开展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北京市将推进北京国际争议解决发展中心换届新设、邀请仲裁法律界知名机构及人士担任发展中心理事作为开展试点中心建设的主要抓手之一,聚力打造国际争议解决服务新高地。
在随后举行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北京)建设专题研讨会上,解常晴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列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任务。在此背景下,北京国际争议解决发展中心设立换届正当其时,对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下一阶段的工作意义重大。贸仲作为依据中央政府政务院决定于1956年设立的涉外仲裁机构,近70年来立足首都、服务世界,始终坚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从提升中国仲裁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初心出发,在公正高效解决国内外商事投资争议、广泛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推进构建国际仲裁生态圈、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大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等方面持续发力,积极推动中国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贸仲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高点定位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标杆,为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工作持续增添更强动力,践行打造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新目的地。
(来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