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电信局继续催缴许可证续期费

发布日期:2024-06-11 08:05:54来源:驻尼泊尔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近日,尼电信局致函私营电信服务商联合电信有限公司(UTL),限其15天内支付总计75亿卢比的未付款,包括许可证续期相关费用如分期付款、频率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农村电信发展基金、滞纳金等。

《共和报》,6月7日报道:

近日,尼电信局致函私营电信服务商联合电信有限公司(UTL),限其15天内支付总计75亿卢比的未付款,包括许可证续期相关费用如分期付款、频率使用费、特许权使用费、农村电信发展基金、滞纳金等。如欠款仍未支付,电信局将吊销UTL于8年前获得的移动服务许可证。

此前UTL曾向最高法院对电信局罚款、收费的决定提出诉讼,称电信局未延长其在一价值20亿卢比项目中铺设光纤的许可证,但最高法院以缺乏有效证据为由驳回了UTL的诉讼请求。

6月初,电信局曾因迟缴续期费,吊销了另一通信公司CG通信的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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