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政府计划对民用电、气引入阶梯式价格制度

发布日期:2024-04-19 22:01:32来源: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乌兹别克斯坦政府决定自5月1日起对居民用电、气引入阶梯式价格制度。

乌兹别克斯坦日报网4月16日消息,当天,乌内阁通过《关于在燃料和能源综合体引入市场机制额外措施》的决议,决定自5月1日起对居民用电、气引入阶梯式价格制度。

用电量 民用电价格

200度以内 225苏姆/度

201—1000度 450苏姆/度

1001—5000度 675苏姆/度

5001—10000度 787.5苏姆/度

10000度以上 900苏姆/度

工业用电价格维持1000苏姆/度;暖气和热水供应企业及其他商业用电维持900苏姆/度。

冬季用电量

(11月至次年2月) 夏季用气量

(3月至10月) 民用天然气价格

500立方米以内 100立方米以内 650苏姆/立方米

501—2500立方米 101—2500立方米 1500苏姆/立方米

2501—5000立方米 1950苏姆/立方米

5001—10000立方米 2275苏姆/立方米

10001立方米及以上 2600苏姆/立方米

大型企业用气价格维持1800苏姆/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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