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兹别克斯坦禁止在部分河流开采河沙等资源
生态部门将严格控制湖泊、河流和水资源保护区相关资源开采,将对河床退化土地进行阶段性复垦,2030年前将制定矿山矿产资源开发整治方案,重点搬迁靠近河流、湖泊和水资源保护区的采矿加工企业。
乌兹别克斯坦newshub网3月12日援引乌司法部消息报道,11日,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命令,无限期禁止在锡尔河、奇尔奇克河、桑扎尔河、泽拉夫尚河、纳伦河、卡什卡达里亚河和苏尔汉河等河流开采沙石等非金属资源。
生态部门将严格控制湖泊、河流和水资源保护区相关资源开采,将对河床退化土地进行阶段性复垦,2030年前将制定矿山矿产资源开发整治方案,重点搬迁靠近河流、湖泊和水资源保护区的采矿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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