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升级 珠海冠宇再陷专利诉讼
锂电池生产商珠海冠宇又遭遇新的专利侵权诉讼。6月26日,珠海冠宇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福州市中级法院送达的关于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起诉公司的起诉状等相关材料。东莞新能源称珠海冠宇生产和销售的相关产品侵害其专利权,并据此请求法院判令珠海冠宇立即停止制造、使用、销售、出口涉诉专利相关的电芯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等。案件诉请的赔偿金额合计2200万元。
此前6月20日晚,珠海冠宇公告称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起诉公司的起诉状等相关材料。
据了解,东莞新能源、宁德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ATL)。ATL成立于1999年,由现宁德时代创始人曾毓群与梁少康、陈棠华等人共同创立。
据不完全统计,ATL与珠海冠宇间的专利争议案件,目前已有约10件专利存在侵权纠纷,其中5项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珠海冠宇方表示,诉讼仍在进行中,目前来看未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公司所研发生产的产品具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公告涉及的诉讼案件不会对公司核心技术和自主研发能力产生影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最近一次公告诉讼中提到的专利涉及“一种阴极极片及电芯”。这种芯片所应用的技术,可以大大提高电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该专利由东莞新能源申请于2016年12月2日。而6月20日公告中提到的专利则由宁德新能源申请于2014年1月17日,该专利可以大大减少电池发生内短路和析锂的危险,进而在保证较高的能量密度的前提下提高电池的安全性能,从而可以实现在市场上的推广和应用。
上海瑞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冉鑫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具有专利权不代表可以高枕无忧,一样可能构成侵权。我国专利制度是初审合格制,一般而言认定专利申请具备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知识产权部门就会下发专利证书。至于专利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在出现纠纷并提起诉讼后,法院对涉案专利再作进一步判断,此时的判断依据为被诉侵权产品是否使用在先专利(即申请日之前的专利)记载的技术方案或者是否与在先设计相同或近似。因此,企业在研发新产品时,除了重视专利申请,还需要做好专利检索和专利侵权规避设计。
珠海冠宇与ATL在专利上的纠纷硝烟看似难止,双方也曾有过“缓和期”。此前,珠海冠宇曾多次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收到来自东莞新能源及宁德新能源的撤诉裁定。冉鑫表示,对于ATL来说,和解或许更能够实现其发起专利战的目的。反之,珠海冠宇如果不想一直处于诉讼漩涡之中,或许可以通过协商合作的方式终止这种不健康的商业博弈。但从长远来看,通过专利战途径进行商业竞争的方式,在各个行业频繁出现,已经成为难以避免的战略性手段。尤其对于新进入市场的企业。他建议,其一方面,通过完善知识产权,加强专利管理,坚持自主研发的方式,不断加强自我保护;另一方面,也要正视行业龙头发起专利战的价值,可通过合作付费、积极应诉、必要时反诉的方法,掌握纠纷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