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国有房地产租赁制度将于2月2日生效

发布日期:2023-02-12 07:51:20来源:驻沙特阿拉伯王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沙特国有房地产总局宣布,沙特房地产租赁制度及有关实施细则将于本周四,即2023年2月2日生效。

阿拉比亚电视台1月29日报道,沙特国有房地产总局宣布,沙特房地产租赁制度及有关实施细则将于本周四,即2023年2月2日生效。

据沙通社报道,沙特国有房地产总局表示,新制度及有关实施细则取代了《国有房地产租赁和清退制度》及有关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国家通过政府机构按需租赁房地产的流程,指导租赁价格,促进政府机构对租赁房地产的利用,加强治理原则,确立政府租赁流程的透明高效原则,并规定由沙特国有房地产总局负责监督租赁流程。除房产所有者及有权合法租赁房产者,该制度还对部委、公共机构组织有效,该制度还将对房地产市场的投资部门产生许多积极影响,这将增加房地产对沙特 GDP 的贡献。新的制度及实施细则在租赁合同期限上赋予了更大的灵活性,规定租赁合同最长为5年,可续签;如经沙特国有房地产总局批准,可长达25年;如该局与投资者签订投资项目,则在政府所有土地上建造的房产租赁期限可长达50年。该制度允许向多个政府机构出租同一房产,同时承租政府机构应在每财年开始前与沙特国有房地产总局就房产租赁流程协调制定年度计划,并在其官网或以其他方式发布。同时,制度规定政府机构应在经沙特国有房地产总局和财政部批准后,以先租后买的方式完成合同。此外,该制度条款规定了政府机构租赁房产要求机制、租赁条件、合同条款、延期机制、清退补偿机制,合同到期后房产移交机制,出租人与政府承租方纠纷处理办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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