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尼斯恐袭案宣判 两主犯获刑18年
法新社报道,巴黎特别巡回法庭12月13日对造成86人死亡的尼斯恐袭案的8名被告分别判处2到18年徒刑。
Chokri Chafroud和Mohamed Ghraieb因恐怖主义团伙犯罪被判处18年监禁,超出了国家反恐检察官办公室(Pnat)15年的求刑标准。
庭长拉维奥(Laurent Raviot)表示:“法院确信尼斯恐袭作案人Mohamed Lahouaiej Bouhlel在确定和实施他的犯罪计划时,与被告Mohamed Ghraieb和Chokri Chafroud做过沟通”。
2016年7月14日,伊斯兰极端恐怖分子Mohamed Lahouaiej Bouhlel在尼斯海边的“英国人大道”用19吨重的大货车碾压人群,造成86人丧生,包括15名儿童和青少年,超过450人受伤。恐怖分子本人被警察开枪打死。
第三名被告Ramzi Arefa因团伙犯罪以及走私军火被判12年监禁,但未被认定为恐怖分子。他在2014年因盗窃罪曾被判处1年徒刑。
Ramzi Arefa是尼斯人,28岁,他承认曾向Mohamed Lahouaiej Bouhlel提供一把半自动手枪,凶手在袭击当晚使用了它,但没有伤到任何人。
法院强调了这笔交易的“严重性”,同时承认“没有任何因素可以确定他可能对Mohamed Lahouaiej Bouhlel的恐袭计划有任何了解”,两人在枪支交易前刚刚认识。
“伊斯兰国”(IS)组织声称对Mohamed Lahouaiej Bouhlel的恐袭行为承担责任。法院认为其行为带有“明显的恐怖主义思想”,但无法证明其与恐怖组织有任何联系。
超过2500名民事当事人参加了9月5日以来的审判。巴黎法院的大审法庭在12月13日人潮汹涌。几个民事当事人穿着印有受害者名字组成的心形图案的T恤。庭长拉维奥宣布对Chokri Chafroud的判决后,现场响起掌声,拉维奥提醒“在法庭上请保持安静”。
其他五名被告被认定犯有走私军火或团伙犯罪,没有被定性为恐怖分子,分别被判处2年至8年不等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