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在引入数字贸易前瞻性法规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据巴林通讯社10月19日消息:巴林经济委员会(EDB)高级法律顾问阿勒维(Jameel Al Alawi)博士在沙特阿拉伯国家竞争力中心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合作举办的第三届数字经济法网络研讨会上表示,巴林为促进实施数字贸易议程采取了一系列立法措施。
一是巴林加入了《联合国国际合同中使用电子通信公约》。
二是颁布了新的《电子通信和交易法》,取代了旧的电子交易法。修改后的法律引入了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时间戳、电子网站认证和电子挂号递送服务等信托服务概念。新法还删除了旧法律中存在的许多排除条款,使公证可以以电子方式进行,并使商业文件和文书能够以电子形式制作。
三是引入现代和全面法律来保护个人数据的《个人数据保护法》,这是海合会国家第一个引入此法的国家。
四是巴林以符合最佳国际惯例并在可行的情况下借鉴国际规范进行立法。在这方面突出的例子是使新的《电子通信和交易法》与《联合国使用电子通信公约》保持一致,并起草《信息技术犯罪法》以在很大程度上与欧洲委员会的《网络犯罪公约》保持一致。
五是制定了一些开创性的法律条款,如云计算数据中心的数据主权,以鼓励外国各方使用位于巴林的云计算中心;在电子可转让记录法中,可以使用电子文件和票据,例如电子支票和电子提单。在个人数据保护法中引入的另一项开创性举措是独立数据保护监护人的概念,以确保遵守法律规定,特别是在维护公民敏感个人数据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