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批准四大地区经济走廊
泰国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委员会秘书长达努查·皮查亚南先生透露,内阁在9月20日会议上批准了在 4 个特别经济走廊,并推动5大方面工作。
据泰国曼谷商报9月27日报道,泰国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委员会秘书长达努查·皮查亚南先生透露,内阁在9月20日会议上批准了在 4 个特别经济走廊,并推动5大方面工作。
4个特别经济走廊分别是(1)北部经济走廊,包括泰国北部的清莱、清迈、南奔和南邦,以可持续方式将当地发展成为创意经济基地。(2)东北部经济走廊,包括呵叻、孔敬、乌隆他尼和廊开,将当地发展成为新型生物产业基地。(3) 中西部经济走廊,包括大城、佛统、素攀武里和北碧府,发展成为与曼谷及周边地区相连的领先经济基地,侧重农产品加工业、高价值旅游和高科技产业。(4)南部经济走廊,包括春蓬、拉廊、素叻和那空是贪玛叻府,和安达曼海区(BIMSTEC)作为发展生物产业和高价值农业加工的基地,提高旅游业质量和标准。
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委提出经济走廊要推动5大方面工作,分别是为投资者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发展生产和服务链条;注重技术研发和转让;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劳动力以及支持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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