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和乌兹别克斯坦启动实施2021-2027年扩大合作指导纲要
乌政府在首都塔什干举行会议,正式启动实施“欧盟和乌兹别克斯坦2021-2027年扩大合作指导纲要”。
乌兹别克斯坦投资和外贸部网站3月10日消息,当日,乌政府在首都塔什干举行会议,正式启动实施“欧盟和乌兹别克斯坦2021-2027年扩大合作指导纲要”。乌主要部委和机构负责人、欧盟大使夏洛特·阿德里安、欧盟国家和国际组织驻乌外交使团代表等参加。
根据合作纲要,欧盟将于2021-2024年向乌提供8300万欧元无偿援助,其中7600万欧元用于实施共同制定的合作项目、技术援助和预算支持,700万欧元用于支持乌公民社会和人权领域发展。上述优先事项与乌2022-2026年发展战略确定的关键目标任务完全契合。
会议还讨论了2021—2027年合作纲要框架下乌与欧盟委员会进一步开展双边金融技术合作的重点方向,全面研究了支持乌农业和“绿色增长”、完善土地和水资源管理体系、推动创新、提高公共行政效率和数字化服务水平、提高司法与交通物流系统管理效率、改善投资环境、支持咸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项目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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