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和能源共同体敦促塞尔维亚立即实施可再生能源法
《今日报》1月20日报道,世界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和能源共同体呼吁塞尔维亚不要拖延实施和修改《可再生能源使用法》,并强调其对于实现塞能源绿色转型的重要性。
在得知塞电力公司(EPS)和塞电网公司(EMS)在塞能源署(AERS)的支持下,致函塞矿业和能源部,要求修改该法的若干条款并推迟实施后,三个国际组织即致函塞总理布尔纳比奇和塞副总理兼矿能部长米哈伊洛维奇。其在信函中表示,《可再生能源使用法》是一部精心起草且平衡良好的法律,接受推迟实施或修改该法的请求都可能被视为对这一成就的否定,并降低投资者对塞尔维亚可再生能源的投资信心。
EPS和EMS在去年12月曾指出,大量投资光伏发电和风电将导致两家公司承担高昂的发电成本,危及塞电力系统的稳定性,居民和企业也将承担更昂贵的用电成本。但可再生能源法对塞开启入盟谈判第四集群(绿色议程和可持续互联互通)非常重要。塞副总理兼矿能部长米哈伊洛维奇表示,尽管存在阻力和障碍,但能源系统的转变是无法逃避的,停止该法律意味着停止投资。EMS不认同这一说法并坚持修改法律,以便谨慎、可控地将可再生能源引入塞尔维亚的能源生产体系。
考虑到塞尔维亚并不是唯一一个对能源系统稳定性、储备和平衡责任分配存在担忧的国家,相关国际组织已表示愿意提供技术支持,以促进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其表示,虽然增加可再生能源将带来一定挑战,但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已成功实施的措施,并通过更好的预测和区域合作来降低平衡成本。
世界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和能源共同体在信函中还表示,新的可再生能源法框架将用灵活的基于市场的制度取代长期的行政确定的上网电价,将为塞增加可再生能源奠定法律基础,因此是实现塞能源绿色转型的关键。可再生能源份额的增加将使塞电力系统更具可持续性,减少污染并有助于应对气候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