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终于发布《电力管理法》修订版
南非矿产资源和能源部部长格韦德·曼塔什在日前出版的《政府公报》中,公布了外界期待已久的《电力管理法》(Electricity Regulation Act,简称ERA)附表2修订版,使100兆瓦以下的分布式发电厂能够在未获得发电许可证的情况下继续运行。
为了解决目前的电力短缺状况,减少间歇性停电对企业和经济的影响,西里尔·拉马福萨总统于6月指示,矿能部曼塔什部长在60天内发布一项修正案,允许私人发电商在没有发电许可证的情况下建造和调试100兆瓦以下的发电厂。
南非电力减载和电力短缺对许多行业、企业产生了不利影响,经常导致停机,并因连续停电而停产。
南非光伏产业协会(South African Photovoltaic Industry Association,简称SAPVIA)对《政府公报》的内容表示欢迎。首席运营官尼维斯·戈文德表示,“拉马福萨总统和曼塔什部长已经认识到并大胆地做出反应,以确保我们采取适当行动,并利用这一机会重建我们的经济。”
他在一份声明中评论说,该《政府公报》包括了几个积极的变化,符合行业监管改革的呼吁。将许可证豁免门槛从1 MW(1兆瓦)提高到100 MW,将影响到许多希望通过替代技术自行发电的密集型能源用户。此外,我们第一次看到电力转运(wheeling)被特别提及,并被视为它自己的原则。同样积极的是,该计划取消了对“单一客户”的提及,并侧重于“最终用户客户”,这可能允许从单一客户解释为多重客户。最后,第三方发电(third-party generation)已被确认为一个法人实体,该法人实体可能是一个电力中间商(embedded generator),可以与分销商签订合同,然后应用电力转运方式销售。
另一方面,与以往多个版本的ERA附表2一样,这次的修订版也没有对很多定义提供综合的、清晰的解释,造成了不必要的歧义,并引发更多精准表达等方面的问题;譬如关于自发电、电力转运与电力销售的应用,以及将储能纳入发电项目将如何影响需求,等等。
戈文德问道:“这是否错过了一个实施新的永久性附表2的机会,又要导致像近年来那样要求每两年修订一次这个附表2?”
南非光伏产业协会表示,在发布行业对监管变化及其将要或应该给经济带来的相关利益的看法之前,应根据各种专家意见针对已公布的修订版进行透彻分析。
“我们谨请尊敬的部长及其团队与南非国家能源监管局(National Energy Regulator of South Africa,简称NERSA)、分销商、企业和工业界合作,确保政策指令明确,流程明确。”
“虽然预计会出现一些官僚主义,但至关重要的是,我们应共同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鼓励更多人参与该行业,通过电力转运、私人电力购买协议和贸易等机制,实现能源安全的预期结果,从而创造一个自由的能源体系。”
戈文德说:"事实上,这些变化将影响几种具有分布式发电能力的发电技术,许多私营部门的商业和工业企业迫切需要获得持续的能源供应,促进急需的能源基础设施投资,缓解国家电力公司(Eskom)的压力。
修订细节
《政府公报》明确,最高输出功率不超过100MW,而且具备1个与电网链接点的发电厂,不需要事先申请发电许可证的三种情况:
(1)如果其发电的目的是为终端用户供电,并且没有对上述电力做转运用作其他目的操作的;
(2)发电商的营运目的是通过电力转运的方式向最终用户供电,并且已经与输电或配电许可证持有人就即将转运的电力签订过电网链接协议的;
(3)发电商不向分布式电力系统输入或输出电力的。
但是以上三种情况,仍需向NERSA做好备案登记。
此外,《政府公报》还规定,对于100 MW以下发电厂的某些发电活动,可免于向南非国家能源监管局申请许可证或登记。
包括当电力供应短时间中断时,可以使用备用设备提供电力支持。还包括允许使用没有联网的发电设备。此外,容量不超过100 MW、符合配电规范,并与电网联网的自发电设施也可免于申请许可证或注册。
还有一种情况,分销商按照规定继续使用与电网联网的设备,该设备可免于申请许可证或注册。此外,南非国家能源监管局要求分销商对此类设备进行登记。
根据《公报》,一些自发电设备可以豁免许可证,但仍需向南非国家能源监管局注册,包括可储能或不储能、可联网或不联网的示范设备。这些设施也不得运行超过36个月。此外,还包括现有发电设备,无论能不能储能,这些设备在修正案生效日期之前,可免于申请许可证或注册。
这些发电厂必须在修订版实施后的6个月内,向南非国家能源监管局注册,前提是发电设备符合配电规范并已并网。
在电力交易方面,当经销商向客户收取的价格低于客户供电地区发电厂购买的电价,需要向南非国家能源监管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