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F向哈萨克斯坦分配15.7亿美元特别提款权
据哈萨克斯坦央行发布消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执董会批准的新一轮特别提款权(SDR)普遍分配方案于2021年8月23日生效,总规模达到6500亿美元(相当于4560亿特别提款权)。
哈通社努尔苏丹8月25日电,据哈萨克斯坦央行发布消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执董会批准的新一轮特别提款权(SDR)普遍分配方案于2021年8月23日生效,总规模达到6500亿美元(相当于4560亿特别提款权)。这是IMF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特别提款权分配,有利于推动全球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其中,IMF向哈萨克斯坦分配了11.1亿特别提款权,相当于15.7亿美元。
消息称,IMF本轮特别提款权分配将为全球经济体系提供额外的流动性,满足各成员国对储备资产的长期需求,为疫情之后全球经济复苏注入新的动力。特别提款权将按照各成员国在IMF的份额比重进行分配。各成员国有权自行决定使用方式,既可作为外汇储备的一部分继续持有,也可向其他成员国换取可自由兑换货币。此外,外部头寸强劲的国家可以向较为脆弱的低收入国家自愿转借部分特别提款权,以支持其实现疫后经济复苏。
截至2021年8月23日,哈萨克斯坦在IMF缴纳的份额为3.5351亿特别提款权,相当于5.04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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