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茲别克斯坦设立“同胞”社会基金

发布日期:2021-08-15 21:04:40来源: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总统令,设立“同胞”社会基金,以进一步团结乌海外侨胞,弘扬乌传统文化,保护民族特性,增强海外侨胞对乌兹别克民族的认同感和向心力,凝聚侨胞力量,助力乌国家发展。

乌卫星网12日消息,11日,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签署总统令,设立“同胞”社会基金,以进一步团结乌海外侨胞,弘扬乌传统文化,保护民族特性,增强海外侨胞对乌兹别克民族的认同感和向心力,凝聚侨胞力量,助力乌国家发展。

“同胞”社会基金由乌外交部、文化部、财政部、就业和劳动关系部、乌内阁下属的民族间关系和对外友好合作委员会及有关社会组织倡议设立,办公地点暂设在乌外交部大楼,主要工作方向有:与海外侨胞及有关社团建立和发展合作关系;根据国际通行准则和规范、驻在国法律以及乌兹别克斯坦签署的国际条约,协助海外侨胞维护自身的权利和自由;为生活困难的海外侨胞提供物质和社会支持、信息和法律援助;组织有关活动在国外推广乌兹别克民族语言、文化和传统;在海外建立乌兹别克斯坦文化中心等。

该基金资金来源有国家拨款、外国及国际组织捐助和外国赠款等。乌将从内阁储备基金中划拨50亿苏姆(约合47万美元)作为其初始启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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