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公布到2030年减少有害排放55%的规则
保加利亚《economy.bg》7月15日报道,欧委会在气候、能源、土地使用、交通和税收领域提出了一揽子具有约束力的立法措施,要求到2030年将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1990年水平至少减少55%。实现这些减排对于使欧洲于2050年首先实现气候中和以及欧洲绿色协议至关重要。
欧委会提出了立法文书,以实现欧洲气候立法中商定的目标,并从根本上改变经济和社会,以实现公平、环保和繁荣的未来。
法律修改包括:
• 增加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所有欧盟成员国都将制定在交通、供暖和制冷、建筑和工业中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具体目标。
• 更快地部署低排放的交通方式和配套的基础设施和燃料——到2035年所有新车都将实现零排放。这要求成员国在主要高速公路上定期安装充电点,每60公里设置充电站,每150公里设置加氢站。飞机和船舶将在主要港口和机场获得清洁电力,包括合成低碳燃料。
• 更高的能源效率。公共部门每年需要翻新3%的建筑。
• 2030年前在欧洲种植30亿棵树。
• 在新部门实施排放交易并收紧现有的欧盟排放交易计划,成员国应将其所有排放交易收入用于气候和能源项目。新的道路交通系统和建筑物的收入应有一部分专门用于对经济困难家庭、微型企业和交通用户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
• 使税收政策符合欧洲绿色公约的目标。
• 防止欧盟以外竞争性污染经济体碳泄漏的措施。
• 保护和发展天然碳汇的工具。
欧委会提议设立一个新的社会气候基金,帮助公民投资能效系统、家庭供暖和制冷系统以及更清洁的交通。社会气候基金将由欧盟预算提供资金,总金额相当于建筑燃料和道路燃料排放交易预期收入的25%。它将在2025-2032年期间为成员国提供722亿欧元资金。通过筹集成员国的部分资金,该基金将达到1444亿欧元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