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计划引入绿色债券金融工具
发行投资性债券需在哈萨克斯坦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登记注册,投资性债券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进行场外买卖。
哈通社努尔苏丹7月1日电,哈萨克斯坦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证券市场司代司长塔尔卡姆巴耶娃表示,该署正在研究引入投资性债券和绿色债券等新型金融工具。
2021年1月,哈通过《关于对恢复经济增长若干法律文件进行修订和补充的法案》,其中增加了引入新型金融工具的内容。塔表示,哈萨克斯坦正加速向绿色经济转型。政府已出台多项环保措施,并为“绿色融资”项目提供政策支持。作为一种引资工具,绿色债券是指发行人为生态环保项目进行融资而发行的的债券。哈生态部负责对绿色债券融资项目进行分类,并提交政府审批。通过绿色债券筹集的资金仅用于实施生态环保项目,旨在提高资源利用率、减轻环境影响、提高能效、节能、减少气候变化影响和适应气候变化等。绿色债券发行人有义务公布关于对环境影响的年度报告。
塔表示,发行投资性债券需在哈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登记注册。投资性债券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进行场外买卖。投资性债券收益率与特定指标关联,对于专注于细分市场的长期投资者更具吸引力。另一方面,投资性债券的付息条件更为灵活,有利于降低发行人的市场风险。
塔表示,哈金融市场监管和发展署目前正在制定相关修正案,规定投资性债券和绿色债券的登记注册程序,以及债券发行、流通和偿还要求等,计划于2021年底前正式引入投资性债券和绿色债券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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