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就国家债务上限标准作出说明

发布日期:2021-06-21 08:57:44来源: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日前,哈萨克斯坦审计委员会主席戈杜诺娃出席议会下院全体会议时表示,截至2020年底,哈国债达到20.6万亿坚戈(合499亿美元),占GDP的比重达到29.4%,超出预算政策规定的27%上限。

据Informburo.kz新闻网站6月18日电,日前,哈萨克斯坦审计委员会主席戈杜诺娃出席议会下院全体会议时表示,截至2020年底,哈国债达到20.6万亿坚戈(合499亿美元),占GDP的比重达到29.4%,超出预算政策规定的27%上限。哈财政部对此发表声明称,国债上限不超过GDP的27%,是政府在危机之前制定的指导性标准。实际上,哈国债水平并未超过《欧亚经济联盟条约》规定的不超过GDP的50%标准,也未超过《2025年前哈萨克斯坦国家发展规划》规定的不超过GDP的50%标准。在目前条件下,继续执行不超过GDP的27%标准是不现实的。政府将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和其他经济发展指标,制定新的国家债务上限标准。哈财政部强调,哈国家债务指标符合法律规定并处于安全区间。

据悉,哈审计委员会和议会下院此前多次提出国家债务水平上升问题,认为债务增长加剧财政负担,导致偿债支出增加。据哈政府预测,2021年哈国家债务将达到GDP的30.3%,年度偿债支出超过2万亿坚戈。但哈财政部从未就如何降低外债水平,以及提高借款使用效率等问题作出详细说明。仅仅从形式上提高债务上限无法根本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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