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署与谷物协会达成出口中国谷物质检合作协议
乌谷物协会与乌食安署签署了《向中国出口谷物协调备忘录》。
乌克兰latifundist网5月21日援引谷物协会消息,乌谷物协会与乌食安署签署了《向中国出口谷物协调备忘录》。
该备忘录涉及控制出口到中国谷物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其他措施。该文件由乌谷物协会主席尼古拉.戈尔巴乔夫和食安署署长弗拉基斯拉娃.马加列茨卡娅签署。
马加列茨卡娅表示,为迅速解决国际贸易中出现的所有问题,与专业协会和生产商进行直接沟通非常重要。这就是与谷物协会直接沟通的原因。我相信,我们的相互协作会大大减少生产商谷物出口质量安全问题。
在备忘录中,谷物协会与食安署同意向企业推荐其他措施,以控制出口到中国的谷物检疫符合标准,其中包括质量和安全控制。此外,还建议企业本身采取一些措施,比如,每日通过目测和抽样检查,控制出口到中国的谷物质检质量和安全。建议出口商避免在出口的谷物中混杂检疫证书限制的有害生物及其污染产品。
谷物协会表示,应与食安署密切合作,及时交换信息,严格按照中方检疫要求,防控有害生物和污染物混杂。
消息报,采取的措施包括出口企业自查,确保出口的谷物符合中国质检要求。
根据谷物协会信息,本市场年已出口中国谷物1190万吨,占乌克兰谷物出口份额的29%(共出口4100万吨)。其中,玉米出口中国900万吨,大麦约286万吨。此外,葵花籽粕180万吨,占49%的份额,葵花籽油超过100万吨,约占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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