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拟出台关于工业设施业主履行环保责任的法律

发布日期:2021-05-10 22:48:30来源:驻俄罗斯联邦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作者:
俄副总理阿布拉姆琴科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草案,工业设施业主须在设施使用期结束前五年内,提交消除对环境不利影响的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其内容包括实施计划所需预算及资金保障等。

俄塔斯社5月6日报道,俄副总理阿布拉姆琴科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草案,工业设施业主须在设施使用期结束前五年内,提交消除对环境不利影响的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其内容包括实施计划所需预算及资金保障等。法案拟于近期提交国家杜马审议。

该法案预计将引入交易管控机制:如设施转让时距离使用期结束超过五年,则新业主应提供财务稳定性证明;如不足五年,则新业主还需提供经环评认证的行动计划。

俄自然资源生态部长科兹洛夫表示,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业主将承担法律责任并以行动计划规定的数额为限支付赔偿金。如未及时偿付,则暂停发放股息。新法案还将防止业主通过皮包公司逃避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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