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修改《私营企业就业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4个月通知
《巴林私营企业就业法(2012年)》修正案拟将雇佣双方提前告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从30天延长至4个月。
巴林协商会议以24票赞同、8票反对的投票结果高票通过《巴林私营企业就业法(2012年)》修正案,拟将雇佣双方提前告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从30天延长至4个月。接下来,该修正案将由巴政府在6个月内写入法律进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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