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自11月1日起试行强制性商品随附发票
商品随附单据将通过哈国收委电子发票系统以电子形式发布。在配送和销售消费税应税商品、销售世贸组织豁免清单商品,以及在商品进出口业务中,必须办理商品随附单据。
国际文传电讯社努尔苏丹9月21日电,哈萨克斯坦财政部国家收入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哈萨克斯坦自2020年11月1日开始将实行商品随附单据试点项目,未来将全面实施强制性商品随附单据制度。
消息称,哈计划于2021年上半年分阶段实施强制性商品随附单据制度。目前启动的试点项目旨在使纳税人适应商品随附单据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核算体系,与供应商和消费者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商品随附单据将通过哈国收委电子发票系统以电子形式发布。在配送和销售消费税应税商品、销售世贸组织豁免清单商品,以及在商品进出口业务中,必须办理商品随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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