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议会批准《欧亚经济联盟与中国经贸合作协定》
国际文传电讯社努尔苏丹5月30日电,哈参议院(议会上院)当天举行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欧亚经济联盟与中国经贸合作协定>的法案》。
国际文传电讯社努尔苏丹5月30日电,哈参议院(议会上院)当天举行全体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欧亚经济联盟与中国经贸合作协定>的法案》。该法案随后将由哈总统正式签署。
哈国民经济部长达列诺夫表示,《协定》旨在为改善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与中国的经贸关系创造条件。《协定》不涉及货物贸易关税减让,主要规定简化相互贸易中的技术法规程序和检验检疫措施。《协定》还涉及海关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规定相互交换保护国内市场措施和提供补贴的信息,提前通报拟采取的贸易限制措施,允许开展相应质询与磋商。在电子商务领域,《协定》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个人数据安全。
《协定》明确了欧亚经济联盟与中国的主要合作方向,包括农业、能源、运输、工业合作、技术创新、金融、环保等。达列诺夫表示,在上述领域加强合作,有助于提高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创新积极性、投资吸引力和竞争力。中国是哈萨克斯坦主要的贸易伙伴,加强条法基础有助于进一步密切两国之间的经贸合作。(驻哈萨克斯坦使馆经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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