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内亚卫生部研究措施进一步加强打击销售假药力度

发布日期:2019-05-07 15:54:40来源:驻几内亚使馆经商处作者:
几内亚卫生部长拉马(Dr Édouard Niankoye Lama)4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清理整顿药品流通市场,严厉打击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药品和医疗用品的行为。

几内亚卫生部研究措施进一步加强打击销售假药力度

 

几内亚卫生部5月2日发布新闻稿,几内亚卫生部长拉马(Dr Édouard Niankoye Lama4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清理整顿药品流通市场,严厉打击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药品和医疗用品的行为。

卫生部长要求各有关部门立刻开展执法大检查,要求大检查全覆盖、彻底全面、不留死角。首先检查每一家药店,核对药店是否具有合法有效的证书、经营执照。追查其药品进货的来源、渠道;检查其药品是否属于几内亚卫生部批准允许在几境内销售的药品。

一旦发现假药、过期失效药品,除了全部没收、销毁之外,还是对店主处以高额罚款、关门整顿。情节严重的,“打击假药执法检查大队”有权逮捕当事人,移交司法机关刑事起诉。

 

新闻背景:

2019年4月8日,几内亚卫生部发布公告: 为了加强药品批发、零售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假药的流通,保障几内亚人民的健康,再次重申、明确以下几点:

在几内亚境内进入药品行业各个环节的从业人员,包括药品的进口、批发、零售等,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1. 具有几内亚卫生部认可的药剂师资质。
  2.  

  3. 拥有几内亚国籍。外籍人士禁止在几内亚境内从事药品行业。
  4.  

  5. 在几内亚长期居住;


  6. 在几内亚药品监督管理局 l’Ordre National des pharmaciens de Guinée注册登记。


  7. 几内亚卫生部近期将对全国的药品市场进行巡视检查,凡是不符合要求的药店一律查封。

     

    2019年4月15日,几内亚卫生部发布通告,根据几内亚有关法律法规, 现就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进口、批发、零售等流通环节通告如下:

     

    在几内亚境内,严禁非法经营药品;

     

    经营药品必须在经过批准的、获得几卫生部许可证的场所(医院、合法药店等)


    严禁在未经批准的场所,比如: 街头、路边、集市、展览会、展销会、超市、酒店、公寓等场所非法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用品等。


    即使拥有合法的药剂师证书,但在上述未经批准的、非法定的场所经营药品、医疗用品等,也属于违法行为。

     

    几卫生部要求:几内亚境内所有未经批准的、非法经营药品、医疗用品、医疗器械的商店、场所等,立刻停止非法经营行为


     

    几内亚政府已经组建了“打击假药执法检查大队”Médicrime该大队将在几内亚全境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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