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实务:企业“走出去”怎么用知识产权武器?

发布日期:2018-10-17 10:34:54来源:百家号-知产内刊作者:
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风险让一些企业的扩张之路受到阻碍。其中,美国的“337调查”就是其中一个“拦路虎”。

近年来,深企“走出去”的步伐在加快,在世界各地都能看到“深圳品牌”的身影。但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风险让一些企业的扩张之路受到阻碍。其中,美国的“337调查”就是其中一个“拦路虎”。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及相关修正案,对进口贸易中的不公平行为发起调查并采取海关边境制裁的措施。据悉,相关案件数量近3年成逐年递增的趋势。 “337调查”的背后,是企业商业利益和市场份额的争夺。

企业如何应对国外的知识产权环境,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维护自身利益显得格外重要。

连日来,记者走访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听取专家意见,了解相关案例,给广大企业以启示。

典型案例

▌积极应诉最终无条件撤案

“面对‘337调查’,大量的时间财力消耗和对美国法律的陌生,让不少企业都选择放弃辩护或签署同意令,但也有企业选择积极应诉,最终维护了自身的权益。”中国光学电子行业协会秘书长洪震说。

笔者在走访企业过程中,遇到这样的一宗案例:今年8月8日,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浩洋电子)成功在中美贸易诉讼中取得胜诉。ITC发布终裁公告,终止对中国LED舞台灯被诉企业的337调查。

3月6日,美国Fraen公司向ITC提出337调查申请,指控浩洋电子等企业出口的LED舞台灯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作为应对此次美国337调查中唯一应诉的中国企业,浩洋电子积极应诉,并在法律抗辩中成功地向ITC证明了其独立研发、在先使用等事实,最终迫使申请人单方面向ITC提出无条件撤诉申请。7月12日, ITC行政法官初裁同意停止调查。

在本次337调查案件中,浩洋电子董事长蒋伟楷亲自挂帅,第一时间在企业内部组建了包括法务、专利、技术、市场人员在内的联合应对小组并亲自作为组长,召开了动员大会,对相关专利与产品快速地进行深入分析,也快速地检索与查找了行业内同类型产品的相关专利,形成了非常具体有效的尽职调查分析报告,为后续的答辩应诉与最后的胜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市的另一宗典型案例是:美国时间2016年12月8日,美国肯特显示设备公司向ITC提出针对好写科技和另一家中国企业的有关液晶手写板专利侵权的337调查申请。好写科技等公司积极应诉,深圳峰创智诚科技有限公司专家为好写科技应对337调查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经过多番谈判和周旋,当年6月26日,美国肯特公司主动撤诉,ITC全面终止针对好写科技的专利侵权的调查。在不足5个月的时间里,好写科技取得全面胜利。

专家提醒

▌事先开展知识产权布局规避风险

“337调查”的背后是商业利益和市场份额的战场争夺。根据美国相关法律,侵权判定一旦成立,涉案产品将直接逐出美国市场。若ITC发出普遍排除令,同类产品都将失去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中国企业赢得337调查的胜利,意味着赢得了美国市场。

笔者从我市相关部门了解到:2005年美国对深圳复合木地板企业发起第一起337调查以来,至2018年9月份,深圳企业共遭遇了65起337调查。产品涉及传统产品,也涉及深圳高科技产品:无线电通讯设备、机器人等;涉案企业小至年销售额2千万人民币的小微企业,大至华为、中兴等大型跨国企业。从年度的涉案数量来看,深圳企业遭遇的337调查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从涉案产品的技术性质来看,高新技术产品正成为阻击的对象;从调查的形式看,既有行政调查也有司法诉讼。

据悉,总体上,在国家有关部委和各级领导的强有力支持以及业界的共同努力下,深圳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工作取得了比较突出的工作成果。面对当前复杂的国际经贸环境,深圳将继续发挥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中介组织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四体联动”工作机制的作用,积极做好337调查案件预警信息通报、召开应诉协调会、案件跟踪、案件总结和评估等工作,引导、鼓励和指导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国际布局,合理运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在最大程度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随着深企‘走出去’的步伐越来越快,如何适应国外的知识产权环境,维护自身利益显得格外重要。”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知识产权保护处处长周家贵表示:未来,科技产品走出国门,要先做到了解行业全球现状与知识产权格局,动态跟踪分析竞争对手产品与知识产权状况。紧接着,要实施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分析前沿技术,挖掘潜在价值专利,围绕核心专利构筑专利堡垒,建立专利根据地,从而规避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风险。没有专利海外布局,一旦被调查或诉讼,就没有还手的武器,无法形成有效的反制。

▌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政府支持企业产业“走出去”

2017年8月24日,深圳市政府六届八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方案》(下简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36条”),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等8个方面提出了“36条措施”,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其中,有不少内容涉及海外维权。

其中,在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体系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36条”指出,加强国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及执法环境研究,发布相关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制度环境等信息。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机制,制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政策数据库和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案例库。研究制订企业海外维权实务指引、国外知识产权法律环境查明和诉讼程序指引,指导企业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联盟,帮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高海外知识产权事务处理能力。

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服务站点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36条”大力扶持:在我市对外贸易主要目的国和对外投资目的地建立知识产权境外服务站点,打造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基地,为我市境外投资企业提供维权咨询与法律指导服务。市公平贸易促进署加强“337调查”服务工作,指导我市企业正确应对美国“337调查”等境外知识产权诉讼,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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