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在香港签署

发布日期:2017-07-03 09:03:40来源: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经济部贸易处作者:
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6月28日,商务部副部长高燕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两个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中《CEPA投资协议》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

经国务院批准,2017年6月28日,商务部副部长高燕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两个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其中《CEPA投资协议》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国政协副主席、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中央驻港联络办副主任仇鸿出席并见证了签署仪式。

《CEPA投资协议》和《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是CEPA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内地与香港在 “一国两制”框架下按照世贸组织规则作出的特殊经贸安排,充分体现了中央对香港经济发展和长期繁荣稳定的支持。

驻香港贸易处

                                                           2017年6月30日

免责声明:文章为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我们联系(010-67800234)删除。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分享到

公告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