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减免环保产品出口税
据越南《经济时报》8月31日报道,越南财政部日前发布第128/2016/TT-BTC号通知,减免环保产品和在第19/2015/ND-CP号议定中规定的垃圾处理再生产品的出口税。
通知规定,免除在出口税表之列的环保产品和获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绿标证明的产品的出口税;给予经国家机关确认且在出口税表之列的垃圾处理再生产品减少50%的出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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