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新公司注册手续简化

发布日期:2016-05-27 17:43:07来源:泰国世界日报作者:

泰国商业部长阿披拉迪表示,内阁会议批准了对民商法典关于新公司注册条款进行修订的办法,旨在方便民间注册公司经商,尤其是方便新创业者注册公司。

阿披拉迪表示,民商法注册新公司条款中,取消了原要加盖公章的规定,修订了公司每张股份证,由授权签字董事加签和加盖公章(如有)。这样可简化申请程序和缩短时间,估计可减少4个工作日。同时还放宽了新公司申请股东人数,原规定至少有3人以上才可提出申请,现减少至2人。

国务院发言人讪圣少将表示,上述民商法律条款的修订,为新创业者注册新公司提供了更大方便。在出现债务问题时,原来要求提出债务申诉需要使用纸质档,现修改为从电子系统发出通报函件即可。对于公司分红操作,规定在董事会达成分红决议起计要在一个月内进行分红操作。对于企业被兼併后,允许可以原公司名称注册或继续使用原公司名称,但须登告示或通知股东与相关人士公司兼并事宜。内阁要求上述修订的法律条款要与国家立法会进行磋商,以让从法律上更加严谨控制外国人匿名注册公司的情况,因可能存在某人在一个公司任董事,却可在多个公司任股东的情况,须严格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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