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税务厅拟提案将增值税率7%优惠政策延期一年
泰国税务厅拟向财政部提案,将增值税率减至7%的优惠政策延长一年,即在今年9月30日到期后再顺延一年至2016年9月30日,源自现时经济环境不利于调升增值税税率,按法律规定增值税税率为10%,但前段时期政府决定调低为7%并一直使用此税率,不过税务厅未正式修订法律将增值税税率修改为7%。
税务厅长巴颂表示,税务厅拟向财政部提出将7%增值税税率顺延执行一年的提案,因现时经济环境不允许调高税率。不过税务厅修订法律将增值税税率正式修订为7%,增值税率每加1%,税务厅征收可增加1500亿铢。而现时国内7%的增值税率在本地区为不算太高的水准。毕竟增值税税率调整取决于当时政治因素,同时要考量经济条件是否允许加税。
在2015财年首8个月(2014年10月至2015年5月)期间,税务厅征收总收入累计为1.02兆铢,比预期指标少1140亿铢,不达标幅度为10.1%,关于上个财政年度同期的4.5%缺口水准。估计2015财年全年税务厅征收总收入不达到预期指标的差幅为不超过1600亿铢,预期总收入目标制定为1.965兆铢。针对此形势,税务厅将2016财年全年的征收总收入目标下修为1.895兆铢,以更加切合实际征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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