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政策

发布日期:2006-05-30 09:37:00来源:驻阿尔巴尼亚使馆经商参处作者:
  阿尔巴尼亚经济、贸易和能源部是主管全国经济、贸易和能源工作的政府部门。   90年代初,阿开始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全面改革了外贸体制,取消了国家对外贸的垄断,允许所有法人从事外贸活动。在外贸管理上也较为宽松,逐步减少乃至取消了许可证制度。国家对外贸的指导方针是贸易自由化、许多商品可以不受限制地进出口。   在进口方面,除因健康、安全和公共秩序原因对极少数产品(武器、弹药、有毒废弃物、杀虫剂、种子等)有严格限制外,对其他商品没有配额、许可证或其它非关税措施的限制。   在出口方面,除废金属一项禁止出口外,对其他商品的出口没有限制。 禁止出口的废金属包括:贵金属废碎料、生铁和钢铁的废碎料、铜的废碎料(但废铜例外)、其它铸铜、镍的废碎料、铝的废碎料(但进口的铝制包装除外)、铅、锌、锡的废碎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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