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矿业领域从业的领事安全提醒

发布日期:2026-10-16 08:24:28来源:中国驻刚果(布)使馆作者:
10月15日,驻刚果(布)使馆发布关于矿业领域从业的领事安全提醒。

10月15日,驻刚果(布)使馆发布关于矿业领域从业的领事安全提醒,全文内容如下。

2026年4月,刚果(布)颁布第1-2026号《矿业法典》,对矿业活动的工业安全、卫生和事故处理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合规要求。近期,已发生多起中国公民因不熟悉新法而涉嫌非法收购、交易矿产品的案件。为切实维护在刚中国公民和企业合法权益,提高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中国驻刚果(布)使馆提醒并建议:

一、依法合规经营

请严格遵守刚果(布)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矿业许可、环境合规证书、劳工手续及居留证件,不得从事非法采矿、越界采矿、无证采矿等活动,不得参与非法矿石交易和走私活动。从事矿石收购的企业须确保矿石来源透明、合法,审慎核查卖方是否持有合法收购资质及矿权归属文件。

二、主动进行报备

请在刚从事矿石收购、采矿、矿产贸易、矿区工程服务等业务的中国企业、个体经营者和相关人员,及时向中国驻刚果(布)使馆报备。如发生安全事件、治安案件、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人员失联等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当地警方报案,并向使馆报告。

三、高度重视安全风险

矿石收购涉及大量现金交易,交易地点通常位于偏远地区,财产和人身安全风险较高。请减少现金携带量,加强营地安保力量,避免财富外露,不在家中、商铺、厂房存放或随身携带大额现金。

四、警惕非法劳务和中介风险

中国公民赴刚从事矿业活动前,应详细了解当地法律政策和安全风险,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手续,切勿轻信“高收益采矿”“包矿”“矿产合作”等虚假宣传,避免陷入非法经营和经济纠纷。

五、严格遵守刚方矿业法规,认真研读新《矿业法典》

新《矿业法典》明确规定,矿产品须在刚果(布)境内加工成成品或半成品后方可出口(国家另行规定的除外)。鉴于新法已禁止单纯收购原矿并直接出口的业务模式,请相关从业者对现有业务进行合规性评估,杜绝法律风险。

新法同时大幅加重处罚力度,未申报生产统计数据、未按期提交报告、未缴纳税费等程序性违规亦可能面临监禁和高额罚款。请务必按时履行各项申报义务,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新法已于2026年4月18日颁布,取代2005年旧法。请各企业和人员认真研读新法全文及配套法规,重点关注矿权申请与延续、登记与报告义务、加工与出口、本地化内容、环保复垦、财税海关、违规处罚等条款,建议指定专人负责合规管理工作,必要时聘请当地法律顾问。

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报警并联系使馆寻求协助。

联系方式:

刚果(布)报警电话:117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24小时):+86-10-12308或+86-10-65612308

驻刚果(布)使馆领保电话:+242-055669898  

驻刚果(布)使馆领事咨询邮箱:consulate_cog@mf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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