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自贸“新大陆”引欧盟向南看
鉴于欧盟与非洲具有地理的邻近性和历史的相关性,加强与非洲的贸易和投资联系对欧盟的战略意义与日俱增。《非洲大陆自贸区协定》是非洲第一个关于深度融合的大陆合作框架,涵盖了服务、投资、竞争政策、知识产权和数字贸易等多个领域。该协定规定的监管框架与欧盟的监管框架的趋同,将对欧洲企业在非洲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为此,欧盟认为,应通过加强与非洲开展多领域合作来应对该协议带来的变化。
在欧盟看来,非洲大陆自贸区的建成具有重要的发展意义。
一是非洲大陆自贸区拥有多样化的贸易伙伴。非洲大陆贸易区成立于2021年1月,在许多方面都是一个了不起的自贸区,它包括的签署国比世贸组织成立以来的任何其他同类协议都多。该自贸区囊括了被联合国列为“最不发达国家”的46个国家中的33个。此外,尽管被广泛称为“南南”贸易,非洲自贸区汇集了在发展水平、社会、文化和政治方面有很大差异的国家,非洲大陆自贸区成员之间的巨大不对称性增加了其一体化进程的复杂性。
二是尽管整合许多异质伙伴存在困难,但非洲大陆自贸区的谈判和批准的速度却惊人。几十年来,非洲国家一直在追求大陆一体化,但他们过去的努力带有严重的地缘政治色彩。而非洲自贸区带来了一种更新的、以商业为导向的方法。尽管受新冠肺炎疫情和逆全球化加剧的影响,谈判变得复杂和缓慢,但是非洲自贸区在过去两年的进展尤其令人印象深刻。
三是《非洲大陆自贸区协定》是非洲第一个全面涵盖深度一体化的协定。该协定不仅规定了要削减传统的贸易壁垒,如关税和配额等,而且还提出要整合更广泛的国内法规。这意味着该协定将塑造在非洲经营的公司的规则,而这些规则与欧盟的政策和标准越一致,欧洲公司就越容易扩大在非洲市场的存在。同时,非洲大陆自贸谈判还为非洲国家未来将开展的双边谈判以及在世贸组织框架下与欧洲国家的谈判树立样板。54个非洲国家在非洲大陆贸易一体化框架下进行的谈判和改革,将不可避免地影响他们未来在与欧盟的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履约,以及在多边贸易体制下与世贸组织其他成员的履约。
尽管如此,欧盟也客观分析了未来在非洲大陆开展经贸合作将面临的挑战。
第一,非洲大陆自贸区的政策缺乏连贯性和一致性。《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协定》强调了非洲国家现有以及未来的自由贸易协定的一致性。《协定》第3条讨论了解决“重叠成员”问题的必要性,但没有提供进一步的指导和机制。例如,《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协定》并没有规定在承诺和规则不一致的情况下,《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协定》是否应优先被履行。
第二,在对待最不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方面,欧盟对非洲的贸易政策是碎片化的。当前非洲存在多个区域贸易协定,而欧盟对待这些贸易协定的措施也有差异,这些差异可能会阻碍整个区域的一体化。同时这些贸易协定在经济和地理划分上可能已经过时,也与非洲大陆自贸区和其他非盟倡议的运作方式不同,这些分散的贸易协定也给欧盟的对非贸易政策制定带来了挑战。
第三,欧盟设定了针对非洲国家的不同的原产地规则,有可能使供应链的扩展变得复杂。因此,欧盟应该修改其贸易协定中的原产地规则,以消除洲际一体化的障碍。
欧盟贸易政策与非洲大陆自贸区进程的融合为非洲贸易带来了新的复杂性,但也为欧盟和非洲大陆之间的互利经济合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当前,疫情阻碍了贸易和资本的流动,但也促进了全球供应链的多元化和近岸化。基于此,欧盟特别需要重视非洲市场,未来将从两条平行轨道来应对其他经济体在非洲的竞争。
一方面,注重传统贸易议程。欧盟需要统一其与非洲国家的贸易制度,并确保它们与非洲大陆自贸区一致。这项工作的重点应该是修订原产地规则,将统一的原产地规则作为传统贸易议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欧盟应试图将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和深度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DCFTAs)标准化,为非洲大陆的统一贸易政策制度铺平道路。
另一方面,关注新贸易议程。非洲大陆自贸区面临的挑战将越来越涉及深度融合,许多非洲国家缺乏该领域的技术专长和经验。因此,欧盟可以与非洲国家开展技术合作,支持非洲向服务贸易和数字经济转型,努力成为非洲的独特的、有价值的发展合作伙伴。通过在新贸易议题上加强合作,有助于欧盟与非洲形成共识和信任,协调立场共同应对日益复杂的全球贸易的挑战。
(作者分别系商务部研究院虹桥国际经济论坛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研究员,外交学院外交学系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