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2021-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计划 可再生能源或“破圈”
《2021-2030年阶段和至2045年远景展望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第八个电力规划)历经多次征求意见、修订,至今都2022年了仍未出台。3月14日,越南工贸部向政府总理提交了一份关于2021—2030年国家电力发展计划的报告(PDP8)。在本次报告中,工贸部提供了两个方案:基本方案和能源转型加强方案。专家认为,或许越南可以利用这一机遇来加快海上风能产业的发展,前提是尽快完成许可机制及扶持政策等各项政策与机制。
电力发展计划缺少电网发展规划
基本方案中,计划到2030年总电源容量约14.6吉瓦,到2045年约34.3吉瓦。其中,海上风电到2030年将达到7000兆瓦,到2045年将达到5.4吉瓦;陆上风电容量也将分别增加1.4721吉瓦和4.265吉瓦。
能源转型加强方案中,计划到2030年,总电源容量计划约为15.097吉瓦,到2045年约为42.6857吉瓦。该方案还取消了基本方案中已部署准备投资的9450兆瓦煤电项目,增加了更多的可再生能源规划。
值得注意的是,越南工贸部指出,若从规划中移除约9450兆瓦的煤电则会带来解约导致的各种法律和财务问题。基于此,工贸部建议选择基本方案来完成总体规划。
据工贸部报告,与此前版本相比,2021—2030年期间输电网规划减少了数千公里,输电网投资资金减少了约50亿美元。越南政府办公厅评估认为,工贸部没有提交较为明确的、与电源选项同步的电网发展规划,因此没有足够的数据来评估电网项目的总投资。
越南政府办公厅还指出,越南可再生能源的潜力仍然很大。因此,随着储能等技术飞速发展,工贸部需要结合技术进步,建立透明和完善的竞争机制,合理、高效地利用自有资源,帮助越南成功履行其在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的承诺,提高能源自主权。基于此,政府办公室提出“需要对未来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可能性进行进一步分析”的要求。
越南政府副总理黎文成在征求意见会议上强调,第八个电力规划必须科学、审慎地计算,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足够的电力,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该规划必须实施更合适的电源结构,减少化石能源,增加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特别是在电力总结构中需要增加风电。
越南逐步向可再生能源转型
越南工贸部电力与可再生能源局局长黄进勇近日表示,在能源需求逐年增加以及越南将净排放量降为零的坚定承诺的背景下,坚持确保能源安全和政府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两手抓面临更高、更难的要求。
越南电源和电网发展计划所需的资金预计约140亿美元,为满足这一要求,更需要企业的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近期,越南工商会还在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的支持下提出了“绿色指数”倡议,以推动环境体制改革和生态友好型投资活动。
不过,当前面临的问题是如何促进投资者对越南可再生能源领域,特别是风能发电、海上风电等潜力巨大的领域进行投资。
亚太与日本能源政策总监肯·黑格建议,为了促进投资者参与到可再生能源领域中来,应制定一个长期的战略,尤其是有关电池储能系统的战略。这是越南从这项技术受益并“绿化”投资项目的机会。
根据世界银行关于海上风电路线图的报告,到2030年,越南有望开发5—10吉瓦的海上风电,并创造约600亿美元的总附加值。全球风能委员会(GWEC)认为,5吉瓦海上风电的目标是完全可行的,若设定10吉瓦雄心勃勃的目标将有助于为投资者建立更大的信心。这也是加速越南该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事实上,在最近举行的越南企业论坛(VBF)上,越南国内外许多企业协会的代表都建议越南政府继续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效率,推进电池储能技术和氢能。
此外,根据第26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承诺,外国投资者还认为,越南应在《第八个电力规划》草案中考虑可再生能源的趋势和机遇,进一步完善规划以及其他一些规划。
越南绿色发展中心主任魏氏庆认为,风能是一种清洁、可靠、高度可预测性的能源,可以补充和加强越南的能源系统。
对于风电项目,不少外国企业协会建议,对因疫情未能按期投入商业运营的风电场,应有明确的规定来支持项目享受可再生能源固定价格收购制度(FIT)的优惠,进而助力企业完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