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实施海洋经济战略取得积极成果
越南《越通社信息》网5月14日报道:越共十三大决议明确提出,海洋经济是将越南至2030年发展成为具有现代工业和中等高收入发展中国家的重要任务和措施之一。据越南资源环境部海洋和海岛总局局长谢庭诗介绍,2018年10月22日,越共中央颁布《至2030年面向2045年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36号决议(36-NQ/TW),两年多来,越南海洋经济发展取得积极成果。
报道称,2019年越南海港货物吞吐量达6.546亿吨(不包括过境货物),较2018年增长14%; 集装箱货物量约为1935万标准箱,增长6%。以捕捞和海产品加工为主的水产业出口达86亿美元,水产量达815万吨(其中377万吨为捕捞,438万吨为水产养殖)。中部和南部沿海省份的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项目发展强劲。宁顺、平顺、富安省内的太阳能发电项目以及薄辽、朔庄、茶荣省和芹时(胡志明市)的沿海风电项目均已建成并有效运营。越南全国迄建立19个沿海经济区,土地和水面总面积约84.5万公顷,建成330个工业区,自然面积9.7万公顷,工业用地6.59万公顷。随着沿海经济区和工业区的发展,28个沿海省市的城市化率约达39.49%(高于37.5%的全国平均水平)。
目前,越南正逐步建设形成四个沿海经济区:北部海区和沿海地区(广宁-宁平);北中部海区和沿海地区,中部沿海地区(清化-平顺);东南部海区和沿海地区(巴地头顿-胡志明市);西南部海区和沿海地区(前江-坚江)。至2020年底,越南规划列为保护区的海洋和岛屿总面积达20.05万公顷。目前,28个沿海省和中央直辖市中有17个批准发布了海岸保护走廊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