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邮电通讯业发展有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革新开放20年来,越南邮电通讯业得到迅速发展,陆续加入万国邮政联盟(UPU)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等国际组织,逐步融入世界邮电通讯业的发展。1990年以前,越南邮电总局集全行业行政管理和生产经营于一身,实行高度垄断,计划经济色彩浓重。1990年,越南邮电通讯总公司(VNPT)成立,独家负责生产经营,实现政企分开,但垄断状况依旧。为实现生产经营多元化,1995年,越批准成立军队通讯公司(VIETTEL)和西贡邮电通讯股份公司(SPT),开展有限的业务,逐步打破由VNPT垄断的局面。之后,越陆续批准成立电力通讯公司(EVN TELECOM)、航海通讯公司(VISHIPEL)、河内通讯公司(HANOI TELECOM)、FPT股份通讯公司(FPT TELECOM)、多媒体通讯总公司(VTC)等,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打破垄断局面,但VNPT仍发挥主导作用。2002年,越以邮电总局为基础,设立邮电通讯部,旨在加强宏观管理。 2007年2月,越提前4年完成越共“十大”提出的每100人拥有35台电话的目标,实现乡乡通电话,成为电话普及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截至2006年底,越全国邮电服务点达18,926个,各点间距由1986年的7.8公里缩减为2.4公里,服务密度明显提高。1997年,英特网开始进入越南,目前已拥有430万用户,服务于1550万人,平均每100人中有18.6人使用英特网。英特网服务主要由VNPT、VIETTEL、FPT等三家公司提供。目前,英特网广泛用于越南各大中城市,也已出现在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势头强劲。2006年,越邮电通讯业实现营业总收入30.6亿美元,上缴利税4.66亿美元,系越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此外,越拟于2008年第二季度发射首颗公共通讯卫星(VINASAT-1),业主为VNPT,总承包商为LOOKHEED MORTIN COMMERCIAL SYSTEM 公司。该卫星发射后,将大大提升越通讯实力。 二、有关承诺 根据越加入WTO和中国-东盟自贸区有关承诺,越电信领域允许外资进入,但保留以下限制:(一)有线服务和移动陆地服务:只能通过与在越南成立的、且获得提供国际电信服务许可的实体签署商业协议的方式提供服务。(二)卫星服务:除已被许可使用卫星地面站的近海/海上商业客户、政府机构、设备服务提供商、广播和电视广播机构、官方国际组织代表处、外交机构、高科技和软件开发园区等卫星服务外,外商和外国机构只能通过与已注册的越南国际卫星服务提供商签署商业协议的方式提供卫星服务。(三)以非设施为基础的服务:允许在越南注册成立合资电信服务提供商,合资企业外资股份上限为法定资本的51%。到2010年,越将取消对合资企业合作伙伴的限制,合资企业外资股份上限提高至法定资本的65%。(四)以设施为基础的服务:允许在越南注册成立合资电信服务提供商,合资企业外资股份上限为法定资本的49%。签署商业合作合同的外国投资者拥有重新签署协议或转换其在企业中地位的可能性。地位的转换不会影响其享受的待遇。 驻越南使馆经商处 二00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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