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电力将实施私有化

发布日期:2006-07-13 14:09:14来源:报刊作者:
  据伊朗媒体近日报道,伊朗能源部主管电力事务的副部长Mohammad Ahmadian周三宣布,至2007年3月伊朗有数十家电厂将实施私有化经营。   该副部长称,遵照伊斯兰革命领袖哈梅内伊的指示,私有化改革率先从国有经济实体进行,即把国有企业股份转让给私营业主。   该副部长称,领袖对宪法44条的修订明确指出,实施私有化改革将有助于克服挑战和挽救电力行业所面临的亏损。据业内官员称,2007年3月将开始建立非政府企业经营的供电公司。   该副部长称,今年将把30家国有电站的股份转让给私营业主,其做法是将国有股份在股票交易所上市出售。   报道称,领袖于上周日颁布了“国家私有化纲要”。根据纲要精神,大型国有公司和生产企业80%的股份将转让给私营业主。纲要关键的作用是给予私营企业一线生机。   报道称,领袖指示三家电力企业负责行政、立法、司法的领导以及国家利益委员会负责电力私有化政策的实施。   根据纲要指示精神,涉及私有化领域包括矿产及其上游工业、银行、保险、船运、电力及民航,但是银行私有化不包括中央银行、国家银行、Sepah银行、工矿银行、出口发展银行、住房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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