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吉克斯坦二〇〇六年一季度社会经济概况
一、 宏观经济和财政 根据塔吉克斯坦国家统计委员会公布的资料,今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为15.461亿索莫尼,按平均汇率折算约合4.818亿美元(1美元兑换3.2087索莫尼),比2005年同期增长6.2%。GDP的结构没有重大变化。 实际GDP结构中,商品生产占35.8%,服务业51.6%,税收12.6%。据塔统计委分析,一季度对GDP增长拉动作用最大的经济部门是工业品生产部门,其次是商业贸易。工业生产比2005年同期增长10.6%,农业生产虽然实现5.6%的恢复性增长,但行业总体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一季度国家预算总收入3.66亿索莫尼(约合1.14亿美元),占GDP的23.7%。国家预算总支出1.84亿索莫尼(1-2月,约合5736万美元),完成预算计划的50.0%,占GDP的20.1%。 二、 工业 今年一季度塔工业总产值11.412亿索莫尼,约合3.556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6%,其中金属冶金、林业及其加工、工业建筑材料和食品工业产品的产值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不同程度增加,电力、燃料、机械制造及加工稍显产能不足。从地区分布来看,一季度塔全国各州、杜尚别市和共和国直属区的工业品产值均比上一年同期有所增加。 塔一季度工业产值的增长主要依靠有色冶金和食品工业,二者分别占其工业总产值的43.7%和20.5%,其它工业所占比例是:轻工业17%,米面饲料7.9%,能源5.8%,工业建材2.7%,机械制造和金属加工1.2%,石油化工0.7%等。 三、 农牧业 一季度塔农牧业总产值比上年同期增长5.6%,达1.3327亿索莫尼,约合4153万美元,其中农业产值79.6万索莫尼,同比增长15.2%,畜牧业产值1.32474亿索莫尼,同比增长5.5%。 一季度春种农作物面积15.8573万公顷,占年度计划的30%,其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为9.25万公顷。 塔农业体系主要由个体经济、集体农庄和公有经济组成,塔农业私有化改造之后,个体经济逐渐占据塔农牧业的主要地位,今年一季度个体经济的产值占塔农业总值的89.8%。塔农业产值的增长主要依靠畜产品产量的增加,主要畜产品,如肉、蛋、奶的产量均高于上年同期水平:肉类5.4%,禽蛋8.6%,奶制品 3.4%。 四、 基本建设 2006年一季度基本建设总投资是1.00329亿索莫尼(约合3127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加投资844.62万索莫尼,其中生产性投资占60.5%。国家基本建设投资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领域。 基本建设投资来源组成为:国家投资占45.9%,外国投资占41%,居民个人投资占6.0%,合资企业投资占2.2%,股份公司占1.8%,有限公司占2.8%,集体农庄和农户各占0.1%。 五、 交通运输 2006年一季度共运送物资1046.94万吨,比上年同期增长11%,其中:铁路329.16万吨,同比增长11.7%;公路717.71万吨,同比增长10.7%;航空700吨,同比下降37.7%。 一季度客运总量1.025亿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4.3%,其中:公路9654.7万人次,同比增长24.2%;铁路18.98万人次,同比增长3.3%;航空9.94万人次,同比下降19.2%。 六、 国内商品销售和价格 今年一季度塔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为6.256亿索莫尼(约1.95亿美元)。以肉类、肉肠、食用油、白糖、糖果、面粉、蔬菜水果等为主的食品类商品占一季度商品销售总额的50.8%;以布料、服装、鞋子、洗涤用品和日用品、家具、毯制品、电器等为主的非食品类商品占一季度商品销售总额的49.2%。非国营机构是社会商品销售的主渠道,占销售总额的99.4%。 一季度消费价格指数上涨3.4%,其中食品上涨4.4%,服务业上涨3.8%,非食品类保持不变。此外,工业品生产价格指数上涨32%,机械制造、工业建材、轻工等领域的产品价格有不同程度的上扬。 七、 劳动就业和工资 2006年1-2月经济部门就业总人数195.52万。截止到3月1日正式登记失业人员4.62万,官方公布失业率为2.3%。 1-2月全国月平均工资为99.165索莫尼(30.9美元),比上年同期上涨18.65%,但是工资拖欠严重,截止2月底工资欠付2502.23万索莫尼。 1-2月居民总收入6.87亿索莫尼(2.14亿美元),同比增加27.8%,支出和储蓄7.265亿索莫尼(2.40亿美元),其中购物和服务支出占68.2%,各类应缴费用占15.9%。 八、 外国援助 2006年1-3月共有32个国家向塔提供了总额1300万美元的人道主义援助。 运抵塔吉克的援助物资共3310.5吨,其中:面粉503.6吨(13.56万美元),植物油90吨(9.47万美元),小麦19.4吨(5.5万美元)以及价值12.44万美元的药品,其它还包括食品、鞋、服装、床上用品、医疗设备、车辆、计算机及其配件等。主要援助国是美国(占援助总额的46%)、德国(10.1%)、中国(8.3%)、荷兰(5.8%)、俄罗斯(5.2%)、哈萨克斯坦(5.0%)、日本(3.2%)、拉脱维亚(3.1%)、英国(1.9%)、伊朗(1.8%)、土耳其(1.4%)、丹麦和爱沙尼亚(各1.3%)、芬兰和白俄罗斯(各1.0%)、吉尔吉斯和乌兹别克(各0.8%)、印度(0.5%)。 (驻塔吉克斯坦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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