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叙利亚经济改革进展情况及对经济的影响
随着大阿拉伯自由贸易区协议的实行,2003年底即将签署欧盟-叙利亚伙伴关系协议,以及美国自对伊战争以来,对叙施压加大,近几年来叙本国经济建设面临的诸多困难,尤其是国营企业亏损严重,失业率居高不下,这些内外因素使叙领导人认识到只有加快改革步伐和经济建设,才能适应全球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潮流,实现叙利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目标才有希望。为此,今年来巴沙尔总统对实施改革的决心更加坚定,并督促经济委员会研究并拟订了一系列的改革方案和措施,以利加快改革和经济建设的步伐,近一年来颁布了一些与改革有关的法令和措施,但实施起来仍是困难重重,一些酝酿的新法令得不到批准,最明显的例子是酝酿两年的经济和社会改革方案,自2001年起总统就委托负责经济事务的副总理负责起草改革方案,经过经济委员会两次修改,于2003年4月呈交给议会讨论,议会于6月经过整整一个月的讨论,最终仍未通过。由经贸部2002年拟定的新的贸易法,至今仍未获得议会批准;为改善投资环境,统一投资审批部门,简化投资审批手续,今年年初叙政府就开始讨论新的投资法草案,拟成立投资总署替代目前的投资最高委员会、投资办公室、自由区总局、工业城管理部门等,但将近一年时间过去,目前仍未有进展。政府部门的行政改革得不到落实,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得不到改善,失业率居高不下。巴沙尔总统对政府在推行改革方面的举措甚是不满。为此在8月5日召开的全国进步阵线中央会议上,巴沙尔总统表示推行改革是新政府的主要职责,并宣称将改组新政府。19日,巴沙尔总统颁布了关于接受米鲁总理为首的政府辞职的2003年第348号总统令,同时颁布了关于新政府组成的第349号总统令。由穆罕默德?纳吉?阿特利任总理,内阁成员中有15个部长为新入阁成员,将一些阻碍改革步伐或推行不得力的部长予以更换。对一些职能重复的部门进行合并,如将原来的建设部、住房福利部合并为住房与建设部;地方管理部、环境事务部合并为环境与地方管理部;经济和外贸部、供应和内贸部合并为经济贸易部。新政府上台后抓紧各项工作,总理去各部委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制订下阶段的工作计划,并把解决失业问题,增加就业机会,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新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综观2003年叙经济改革进程,取得较大进展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银行和金融业
(一)首次批准在叙设立外资银行
叙利亚政府于2003年上半年正式批准了三家外资银行在叙设立银行并在金融领域开展业务的申请。首批获得营业许可的三家外资银行分别为:1、国际贸易与投资银行:由住房贸易与投资银行参股49%,其余股份来自叙利亚阿萨夫家族。2、叙利亚侨民银行:由黎巴嫩侨民银行出资15亿叙镑,占股份39%,国际投资机构参股10%,另有5位叙利亚商人集体参股13%。3、沙特-法国比姆银行:由欧洲中东银行参股22%,沙特-法国银行参股27%。这三家银行已于今年的10月向公众公开认购股分,11月成立了董事会,并召开了会议,预计于2004年1月正式开业。这是叙利亚自20世纪60年代实行国有化以来,首次允许外资银行进入其金融领域。此举将标志着叙在金融体制方面的改革进入了新的历史性阶段。为避免合资银行对本国国有银行产生冲击,叙政府对这些合资银行的业务作了规定,主要服务对象为私营企业,政府部门和国营企业的业务仍有国营银行负责。合资银行的存款和贷款利息参照国有银行。但由于合资银行的管理体制不同,经营灵活,服务优质,可以预见,合资银行的建立必将有助于改变叙僵硬的金融管理体制,对提高银行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降低银行贷款和存款利息
为鼓励投资和生产,叙利亚货币和信贷委员会于6月3日颁布决议,规定自6月17日起对所有叙利亚银行的贷款和存款利息进行调整,贷款利息下降1%,贷款手续费由原来的1%下降到0.5%。统一了各银行对定期存款、储蓄、投资证券和儿童存款的利息。半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息为6%;1年以上的定期存款利息为7%;储蓄存款利息为7%;投资证券和儿童存款的利息分别为8%。这是叙利亚银行自22年来首次降低贷款和存款利息,这一举动必将对企业的投资活动,尤其是私营企业的投资,创造新的就业机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放开外汇管制
叙总统于7月8日颁布第33号宪法令,修改和调整了现行的外汇管理制度条例,该法令规定,根据叙经济和外贸部颁布的有关外汇管理制度,可以自由汇进汇出叙镑、外币和以外币和贵金属自由兑换的所有支付方式,外币可以自由经营和流通。取消1986年颁布的第24号法令和2000年颁布的对24号法令进行修改的第6号法令。这是叙政府自允许设立私营银行以来,在金融改革方面采取的又一大具有历史性意义的新举措,叙各界对此反响强烈,一致认为这一措施将对改善叙投资环境,吸引外资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
二、鼓励外贸方面
为发展外贸、扩大出口,2003年叙政府制订了一些有利的措施,主要有:合并外贸公司;简化进出口审批手续;取消了一些进口禁令,放宽了进口产品的种类;调整了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调整商业发票等领事认证费,于5月1日起对原产地证书或类似证书、出口商证书和商业发票的认证收费进行了调整,对不标有金额的证书和发票每份收认证费10美元;对标有金额的证书和发票按金额的1%收取认证费,但最低认证费不低于16美元,最高不超过1500美元。这些措施的实施,改善了叙外贸环境,同时也降低了进出口商的负担。
三、税收方面
为减轻工业、商业企业的负担,对各种税收的征收更合理化,叙政府自去年就开始酝酿讨论出台新的税收法。经过一年多的讨论和修改,该法草案终于获得叙议会的一致通过,并于11月15日颁布了第24号总统令,批准了新的所得税法,该法对从事工业、商业活动和非商业活动的机构和公司、企业的利润税、以及个人工资、收入税等的征收作了新的规定,降低了收费标准。
由于这些积极措施实施时间较短,目前还难以估计其对叙经济所产生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这此措施必将对叙工业、外贸、金融、投资等领域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对叙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驻叙利亚经商处
200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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