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的里海地区石油开发计划

发布日期:2004-01-29 14:06:00来源:作者:
一、概述
2003年5月,哈萨克斯坦政府公布了《哈萨克斯坦里海地区开发计划》(«Государственная программа освоения казахстанского сектора Каспийского моря»)。计划总体设想为,通过吸引国内外投资,开展大规模的勘探开发,到2005年将哈萨克斯坦里海地区的原油产量提高到500万吨,2010年达到4000万吨,2015年达到1亿吨,占全国产量的三分之二。通过石油开采带动加工、深加工和国民经济其他领域的发展,扩大就业,保持生态环境。本文着重就其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开发部分进行分析。
该计划共分三个实施阶段:第一阶段(2003至2005年)建立综合开发条件,第二阶段(2006至2010年)加快开发,第三阶段(2011至2015年)稳定开采量。
第一阶段将为大规模吸引国内外投资创造基本条件,到2005年卡沙干油田将开始产油。在该阶段内将完成哈萨克斯坦里海地区综合评估工作,为建立统一的国家油气资料数据库奠定基础,组建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完成北里海项目(作为哈萨克斯坦海上试验项目)进展跟踪监控,为扶植海洋石油业务和相关服务行业建立基础,进行勘探开发招标,确定新的石油出口路线。
第二阶段海上石油产量开始增加,同时不断推出新的海洋区块招标项目,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将开始履行作业者职能,对所有海上项目进行跟踪,建设新的油气出口管道,新建成的石油管道将投入使用,制定下一步石油出口管道路线,实现国产海洋石油设备和服务的较强竞争力。
第三阶段海上石油开采进入稳步发展时期,继续进行新区块招标,新的出口运输能力投入使用,建立石油天然气加工工业,海上石油天然气业务将大部分使用哈萨克斯坦本国的商品和服务,完成主要加工工艺到海上油田产油利用的转化,发展化学工业,扩大本国高级管理人员和科学工程专家比重,实现哈萨克斯坦里海地区投资回收。
按照计划,该地区将来的原油年产量可以达到1亿吨,并维持25到30年。初期发现的卡沙干油田可采储量为17亿吨,该油田2005年产量将达到500万吨,其他区块计划从2009到2010年出油,2010年原油产量达到2200万吨,2015年达到6000万吨。
二、招标规定
计划规定,在对招标区块进行地质技术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招标合同的关键条件,具体包括人员和资金支出计划、签字费金额、纳税计划、哈萨克斯坦公司占股比例(最低50%)、天然气和硫处理方案、承担的社会项目义务、海上作业环境标准、使用哈萨克斯坦当地商品、材料、服务以及雇佣培训当地专家工人、向哈萨克斯坦炼油企业提供原油情况、勘探和设计工作和技术转让程序、决议程序等。
在哈萨克斯坦里海地区的项目进行招标时可能要求投标者补充投资,以承担社会义务的形式为位置偏僻、前景不明的陆上石油项目提供勘探资金。资源开发商承担所有地质风险,哈萨克斯坦国家公司以国家名义制定哈萨克斯坦里海地区区块方案时的风险由其在项目中占股比重确定。
目前共有23个尚未落实的远景较好的大中型区块,哈萨克斯坦国家将出资进行其中部分区块的勘探工作。每年将至少进行三个区块的勘探开采业务招标,另有一些区块进行补充勘探招标。这样,到2010年的7至8年内,基本上解决到2015年的运输和销售问题。
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公司可以自行决定将其拥有开发权的项目分包给其他的油气公司和服务企业。勘探和开采投资项目的中标方须承担地质物理研究、一座或几座探井的钻探(必要时建设钻井设备)、社会计划、培训哈萨克斯坦专家、转让工艺等义务;勘探投资项目的中标方须承担地质物理研究、一座或几座标轴探井的钻探、社会计划、培训哈萨克斯坦专家、转让工艺等义务,作为交换可以在作业区选择1到2个区块并在此后签约进行勘探开发,但要保证哈萨克斯坦公司参与行上区块的地震研究和比重试验。
三、石油与天然气加工
哈萨克斯坦里海北部地区的盐下油田含气比重高达30%,预计仅卡沙干油田的天然气可采储量就相当于卡拉查干纳克油田。哈萨克斯坦里海中部地区天然气蕴藏比重不大,大体上同陆上的卡拉姆卡斯油田相当,而南部地区既有油田,又有气田。估计哈里海地区的天然气产量折成石油计算相当于原油产量的60%,具体讲2015年将达到3亿立方米,2010年达到240亿立方米,2015年达到630亿立方米。
在这种情况下,解决综合利用伴生气问题是当务之急。在卡沙干和其他盐下油气层以原气(сырой газ)形式存在的硫化氢含量高达19%,因此哈萨克斯坦规定对所有伴生气进行封闭性处理,其中75%返注到原来所在地层。估计2005年的返注量将达到3亿立方米,2010年达到160亿立方米,2015年达到400亿立方米。而剩余的伴生气用于加工销售,估计2010年加工量为80亿立方米,2015年为230亿立方米。这些伴生气将通过管道从海上油田输送到陆上的天然气处理厂,在那里进行净化、液化馏分分离、脱硫,并对商品气加压后注入天然气运输系统。
目前哈萨克斯坦本国的炼油企业只能满足国内市场70%的成品油需求,缺口部分基本靠从俄罗斯进口解决。根据哈萨克斯坦经济和财政计划部以2000至2002年全国汽油、煤油和柴油等成品油消耗量以及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情况为基础进行的的测算,2005年哈萨克斯坦国内消费的所有成品油加工所需原油总量将达到950万吨,2010年将达到1480万吨,2015年将达到1860万吨(如下表所示)。
哈萨克斯坦2015年石油开采和炼厂原油供应量预测 单位:百万吨

注:本文数据资料出著名出处外,均引自哈萨克斯坦里海石油开发计划
2010年后海上油田将逐渐成为哈萨克斯坦炼厂的主要原油供应地。这些炼厂包括阿德劳炼厂(预计2006年完成技术改造)、齐姆肯特炼厂和巴甫洛达尔炼厂。将来里海石油可以通过两条线路输往齐姆肯特炼厂:阿德劳—萨马拉及鄂木斯克—齐姆肯特线(同俄罗斯进行串油/买卖)和乌津—阿德劳—肯基亚克—阿拉尔斯克—库姆科尔线。
四、完善油气出口体系
哈萨克斯坦现有油气出口体系包括:油气管道、具有储存和罐装能力的港口和港口设施、租赁的外国油轮、辅助舰船、铁路油气灌装站和油罐车。将来的里海石油出口外运体系主要包括:阿德劳—萨马拉—新罗西斯克—欧洲市场,通往亚历山德罗夫盖(Александров Гай)和北高加索地区的管道,经海运输往里海港口,经铁路运往加工地或灌装地。肯基亚克—阿德劳、肯基亚克—阿拉尔斯克—库姆科尔管道建成后,将原来孤立运行的哈萨克斯坦西部管线、阿克纠宾管线和东部管线两成一体,可以将里海地区的原油输往哈萨克斯坦北部、中部和南部地区,并进一步出口到中国方向。
(一)哈萨克斯坦计划油气出口路线
1、乌津—阿德劳—萨马拉管线。原油经过俄罗斯出口到西方。根据哈俄两国2002年7月7日签署的石油过境运输协议,俄方保证每年将部分哈萨克斯坦原油经过石油运输公司(ОАО"АК" Транснефть")管道运输。根据哈萨克斯坦西部石油产量不断增加的情况,计划将阿德劳—萨马拉管线的输油能力到2003年提高到1500万吨,2004年提高到1900万吨,2005年提高到2500万吨,运往奥德萨和新罗西斯克这两个作为传统供应地的黑海港口。将来该管线的原油还可以通过波罗的海管线(Балтийская трубопроводная система)供应东欧和波罗的海国家市场。
2、里海管道集团系统(亦称КТК,Каспийский трубопроводный консориум)。地中海地区对质量较好的哈萨克斯坦原油很感兴趣,哈萨克斯坦也把KTK管道视为基本出口管线之一,计划到2005年把输油能力提高到3800万吨(其中哈萨克斯坦享受2800万吨的运力),2008年提高到5800万吨(哈萨克斯坦4300万吨),2011年提高到6700万吨(哈萨克斯坦5070万吨),届时该管线将承担哈萨克斯坦50%的原油出口运输。
3、阿克套港。计划将该港口的原油吞吐能力扩大到800万吨,为此将建成配套的港口设施,并在巴乌提诺(Баутино)和库雷克(Кулык)建设分港。
这样,到2009年前哈萨克斯坦的现有出口运输系统能够满足全部出口运输需求。此后,哈原油产量将达到9200万吨(其中里海地区2100万吨)后,需要建设一条新的出口管道。2012年哈原油产量将扩大到1.4亿吨(其中里海地区产量6400万吨),需要建设第二条出口管道。这两条管道备选路线如下:
4、阿德劳—巴库(巴库—第比利斯—杰伊汉)管道。该管线已经于2002年9月开始建设,计划于2005年完工,设计过油能力5000万吨。该管线是为了运输阿塞拜疆阿泽利--奇拉格--纠涅什里(Азери-Чираг-Гюнешли)区块中项目开采原油建设的,但是哈萨克斯坦北里海项目的承包方艾尼阿吉普公司、道达尔菲纳艾尔夫公司和英派克斯(INPEX)公司均参与该管道建设,因此如果经济上可行,哈萨克斯坦卡沙干油田出产的原油可以通过这条管道出口。目前阶段,哈原油通过巴库—杰伊汉管道的外运方案为先用油轮从阿克套港(或其分港巴乌提诺港)运到巴库转接陆上运输。哈方认为需要扩大发展油轮船队和港口设施建设。
5、西哈萨克斯坦—中国管道(中方习惯上称哈中管道)。哈一直把出口中国进一步辐射亚太市场作为远景石油出口战略之一,认为这一线路风险很小,因为中途不经第三国运输,中国市场自身的原油消费量相当可观,对哈原油有旺盛的需求。1997年9月24日,哈萨克斯坦能源矿产部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签署的总协议规定建设中哈石油管道。该协议中详细规定能够了这条管道的走向和距离,全长2797公里,设计过油能力2000万吨,融资和建设期限为4年。
6、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伊朗管道。预行研究结果显示,该管道是经济效益方面对哈萨克斯坦最具吸引力的出口路线之一,原油运输到波斯湾地区的干线管网,输往亚洲市场。按照设计,管道起于哈萨克斯坦西部地区,经土库曼斯坦西部通往伊朗北部。
(二)天然气出口运输系统
哈萨克斯坦目前的天然气管网不能满足向国内外市场运输的需要,2001年1月15日批准的天然气行业2015年发展构想中规定提高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中亚—中心管道(Средняя Азия-Центр)的运输效率,2005年达到400亿立方米,2010年达到650亿立方米。
哈萨克斯坦认为其天然气最现实、最大的出口市场为俄罗斯、东欧、西欧和亚太地区,具体可以通过如下途径组织出口:
1、俄罗斯天然气公司输气管道系统,面向独联体、东欧和西欧市场。
2、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土耳其大里海管道。经这条管道可以将哈萨克斯坦天然气输往土耳其和欧洲。
3、土库曼斯坦—哈萨克斯坦—中国管道。这条出口及过境管道可以将哈萨克斯坦的天然气输往中国和东南亚市场。
4、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印度,出口市场面向印度和巴基斯坦。
(三)干气 和液化气出口
在欧洲市场天然气贸易实现自由化条件下,哈萨克斯坦呼吁独联体天然气出口国走联合之路。该市场的主要供应者包括俄罗斯天然气工业公司和中亚国家。哈希望目前进行的独联体天然气生产国联合的行动能够促进天然气联盟的成立,为此大力加强同俄罗斯的协调工作。2001年11月28日哈俄政府签订了天然气领域合作协定。2002年6月7日在该协定框架下成立了合资的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天然气公司(ЗАО «КазРосГаз»)。
五、发展石油化工工业
哈萨克斯坦政府拟采取措施,通过恢复现有大型行业生产能力和增加高科技工艺建立完备的油气深加工基础设施,降低进口石化产品的原料含量,扩大高科技和进口替代产品比重,建立生产原料加工设备制造能力,依靠自己的科技能力,加快开发专利技术加强石化行业科技进步,增加面向消费市场的石化生产比重,达到发达国家中占国内生产总值50%至60%的平均比重,建立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出口导向型生产,满足国内市场对重要石化产品的需求,实现同国际石化产品生产和销售体系的一体化并争取占据一席之地。
哈萨克斯坦目前没有现代化的石化生产能力,无法满足经济各领域的石化产品需求,更没有竞争力较强的石化生产厂家。鉴于这种情况,计划中提出在工业区附近引进目前世界上先进的高效天然气分馏液化和石化产品提取技术建设一批投资项目,以形成从油气资源开采到石油和伴生气深加工等高附加值石化产品生产的上中下游一体的生产体系。
硫磺处理是哈萨克斯坦开发里海石油面临的一个技术问题,为保障生态环境必须制定长期的硫磺储存方案。除了已知的常用方法外,目前还出现了一些新的硫磺利用方法,如硫磺混凝土、硫磺柏油、硫磺水泥和硫磺沥青。哈计划近年内组建这些硫磺沥青生产,用于公路路面。
六、基础设施建设
配合里海石油开发,哈萨克斯坦制定了宏大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海上平台和人工岛、沿岸基地、出口管道、陆上交通设施、商用船队、港口、乌拉尔河入海口建设等。
人工岛和海上平台。里海北部为浅水区,浅处深度只有1至2米米,南部为深水区,深度可达300至400米,需要建设开采平台。哈萨克斯坦计划2003至2005年建立2座人工岛或海上平台,开钻20口井,2006至2010年建立16座,开钻345口井,2011至2015年建立38座,开钻759口井,合计56座平台及1100口油井,每个平台要为16到20口井提供技术支持。
沿岸基地。目前哈萨克斯坦业内人士支持率较高的方案是在土普卡拉干湾(Тупкараганский залив)建设沿岸基地,为哈萨克斯坦里海地区的北部和中部提供支持,在库雷克(Курык)港建设沿岸基地,为哈萨克斯坦里海地区南部提供支持。与此同时,还将在里海沿岸建立加工企业、海洋管道上岸点和废物安全储存项目。
陆上交通。路上交通计划包括连接沿岸基地和干线交通线路的公路和铁路交通建设。
将对哈萨克西部公路进行改造,这一地区包括阿克纠宾、阿德劳、西哈萨克和满吉斯套四个州,重点进行改造的路段包括:阿德劳—乌拉尔斯克(492公里)、阿克纠宾—卡拉布塔克段(213公里)、卡拉布塔克—库斯塔奈州州界段(249公里)、阿德劳—阿克套段(894公里)和贝内乌—阿克日吉特—乌兹别克斯坦边界段(86公里)。另有一个哈萨克斯坦称为“事关重大”的路段为阿德劳—阿克套段,在努库斯—贝纳乌公路建成后,南到乌兹别克斯坦,北至俄罗斯(经基加齐河大桥)都可使用阿克套这个不冻港作为灌装基地,这段公路还可实施从欧洲到印度的过境交通。
哈萨克西部四州均有已建成铁路,其中阿克纠宾州1049.3公里,阿德劳州749.7公里,西哈萨克州319.7公里,满吉斯套州698.5公里,这些铁路占哈萨克斯坦铁路总长的20%。目前正在建设的长402公里的阿尔腾萨林—赫罗姆套铁路竣工后,阿克套港到哈萨克斯坦中部和北部地区的运输不必像目前这样要经过俄罗斯铁路网过境。此外从满吉什拉克到巴乌提诺港的铁路也处于施工阶段。
商用船队。建立一支具备商业、技术和服务功能的船队,满足海上原油运输需求。哈设想该船队中的部分船舶采取租赁或在里海沿岸建造和组装。该船队包括拖船(运送驳船、沉箱启动器、锚等)、供应舰、平板运输驳船(运送桩、支架、混凝土板等)、建筑驳船(配备起重机)、沙土运输驳船、挖泥船、杂货驳船(废物运输和供应)、深水测量考察船、燃料驳船、民航飞机、油轮、值班艇、管道铺设船等、管道运输船等。该船队计划2005年达到15艘船舶,2010年达到50艘,2015年达到89艘。
港口。重点发展的港口包括阿克套、巴乌提诺和库雷克。
七、税收政策
哈萨克斯坦决定在开发里海石油资源的过程中,完善现有的税收制度,以增加财政收入。现行法律对资源开发规定了两种课税形式:一是矿费(уплата недропользователя)加税收,即资源开发商在支付签字费、商业发现费基础上,按照合同签字时的哈萨克斯坦法律支付一般税收以及油气开采税(税率根据开采量而浮动);二是产品分成,这是目前广泛采取的课税模式,根据三方面因素进行,即累计开采量、利润和耗资的收支比例以及利润率。今后,哈将考虑第三种税收形式,即签字费加开采税加超额利润税加一般税收(商业发现税、销售提成除外)。
上述税收的计税基础为开采资源的价值,单价参考根据国际通行的标准原油(如布仑特原油、里海混合原油、乌拉尔原油等)国际(伦敦)交易所期货价即时价格计算。
哈大多数在产油气田在2002年均达到峰值产量。陆上产量的增长首先依靠田吉斯和卡拉查干纳克等油气田。研究证明主要新增的探明储量和可采储量分布在里海水域。里海开发计划正式在这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该计划是哈萨克斯坦油气生产计划的重大调整,国家石油天然气生产的“主战场”将从陆上转移到海洋,在较长时间内实现稳定高产。该计划实际上是哈萨克斯坦的油气立国方略,将对哈萨克斯坦的经济发展和里海地区的石油生产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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